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苏州市古城区大部分道路停车位开始按照《苏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2006年版执行。这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初衷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优化配置有限的停车资源,逐步缓解供求矛盾,解决停车难问题,从理论上讲可以缓解苏州目前交通压力大的问题,提倡居民绿色出行。但是参考该意见划定区域来说也应该因地制宜,不能简单的本本主义,采用一刀切的政策,因为古城区和周边园区、新区等区域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客观因素:首先,古城区很多住宅并不是封闭管理的小区模式,例如中街路、养育巷、司前街、东大街等街道,大部分都是1999年至2000年街坊改造后住宅,当时并没有考虑汽车库及停车位等问题,很多都是“老苏州”在古城区已经习惯了原有的生活方式,他们的停车问题该怎么处理,该意见并未给予考虑。其次,现在新的收费方式并没有参考该意见的第二款第二条,做到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如果按照新收费方式计算,假设工作日早上7:30出门,晚上17:30到家,一共是24元(4元/半小时x6个半小时),休息天按照正常停车标准一天为104元(8元/小时x13小时),初略核算每个月的停车费为1360元,也就是说,住在这些地方的居民一个月的停车费就要1000元以上,远远高于苏州高档小区的停车标准,同时如果因为提价停的车少了,是不是又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最后,整个收费标准意见中并没有体现任何关于单日收费上限的内容,物价部门似乎也没有考虑古城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古城区确实存在颇多的景点和商业中心,但是希望物价部门也能够设身处地为大部分古城居民考虑,严格按照收费意见的相关内容执行。当然,我们也看到了苏州日新月异的新面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做了很多实事,公共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但还是希望能够更多的考虑普通百姓的实际情况,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要求物价局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市物价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apple121227”,您好!在市区环古城河范围内推行级差式计时停车收费,引导车辆短停快走,减少长时间占用道路资源,是我市排堵促畅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由苏州市市区道路停车管理所组织实施,收费标准仍按照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文件规定执行。针对您讲到的小区居民停车需求特殊情况,该文件明确小区外周边指定道路对附近居民夜间停放车辆可以采用包月计费的方式,停车时间为22:00~次日8:00,收费标准为150元/月,具体可以联系道路停车管理所咨询,电话68260775。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7-13 14: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