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得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回复,录得回复文与下,只
是越读越是惊诧起来!
“网友你好,经与天外天足浴店负责人联系,该店负
责人称网友询问的道路左边天外天足浴店停车区域历
来都由该店使用(已使用12年),且该区域是由该店
出资浇灌的水泥地,同时该店出资聘用保安人员对该
区域进行管理(包括卫生工作)。由于现今停车难问
题突出,经工作后,该店负责人表示在白天小区居民
可以将车辆停放在此。”
惊诧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停靠中华
人民共和国苏州市人民政府规划的公共车位(应该以
先来后到为停靠依据),居然要一个叫天外天足浴店
的同意。很明显,该店必定是凌驾于苏州市人民政府
之上的。因为作为执法者的你们没有去执法制止,反
而放下身段与该足浴店协商出个白天可以停靠的方案
,可见这个店的权力之大,已经可以越过苏州市人民
政府直接支配这些车位!
惊诧二:历来十二年的“使用”,外加出资聘用
保安管理。
之所以要在使用上加个引号,是总归有社会车辆
会不小心停靠在这些车位上,而保安就会进行劝离“
管理”,这种“管理”有时硬生了些,总想起老电影
里旧社会财主家张牙舞爪的打手,生生把“使用”演
成了霸占。这种管理,本来是公安的技术活,有国家
法规作为执法依据,现在全由天外天店规来,简单到
粗暴:就是我的地,就是不准停车!真要说起这种历
来的管理使用,其实也是有脉络可寻的。九七年归还
香港的老英帝国,九九年归还澳门的葡萄牙,都有过
历来管理的经验。都说老牌帝国主义过气了,日暮西
山了,和如今的天外天足浴店一比,倒也的确稍逊一
筹。这些老牌侵略者虽然厉害一时,到头来该还的也
还是老实地还给我们了。只是我翻遍回复文全篇,反
复仰颂数遍,都没找到天外天足浴店归还公共车位的
期限,想来是千秋万载就归他们天家的了。遥想2005
年,辅设公共场地靠财主,公共场所管理靠私人保安
,一下仿佛回到了万恶的旧社会?!
惊诧三:现今停车难问题突出
常说有图有真相,看了图就越发的惊诧起来,怎
么看,这个天外天足浴店都不象是停车难的主!你看
太阳下个个占车位的椎桶,一点也不比神武的保安差
。椎桶轻如鸿毛,三岁小孩就可以一脚踢翻,只这么
多车主宁愿默默忍受违停罚款,而无法去停靠这些被
塑料椎桶侵占的公共车位,正所谓椎桶轻几何,其背
后的势力就重几何!所以回复文写得不确切,事实应
该是:善良百姓停车难,无耻奸商侵位滥。
就在这条通道的头,水香街上公共车位一位难求
,天天有人违停受罚。一边无车位停,一边豪占多少
公共空位。是不是也应该呼唤一下公平公正了?
商家厚颜说:历来使用十二年
百姓无奈说:历来被侵占十二年
主管部门:历来失察了十二年!
所以这个历来,从来就不是侵占的依据!
得陇而后望蜀,放任的欲望是没有底线的,什么
路左路右,什么白天黑夜,全部侵占,才是最终目的
!
再次恳请职能部门能有作为,把公共的还给公众!
建议有三:
1、设立醒目指示牌,标明监督电话,疏导社会车辆有
序停放公共车位,缓解公众停车之苦;
2、行使管理职责,禁止非法侵占公共车位,没收非法
占位的椎桶;
3、在该道内安装监控。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诉求人提出的停车位问题,不属长桥派出所管辖。长桥派出所已将反映情况抄告城区街道、城管等部门。
2017-8-17 18: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