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司才发高温津贴?如果单位不发怎么办?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根据《防暑降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才享有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按月计算或按日计算均符合目前的规定,如按日计算高温津贴,需工作日的温度符合上述规定,才享有高温津贴。
您可以将自己的情况与上述规定进行对照,或拨打苏州人社政策咨询热线12333详细表述咨询。如您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2017-8-25 16: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