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天地物业和车位租售中心表示目前只卖不租车位,想租预约,物业和租售中心明确表示,情况属实,,就是物业这种做法严重侵犯业主的合法利益,我们需要维权,维护业主的权益!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已收悉,我单位与小区物业联系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阳光天地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可租可售,目前人防车库还有空余车位出租,详情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6986398。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车位开发商的,找开发商去啊
东西是别人的
车位是开发商的,小区是业主的,大门是业主的,业主不让开发商走大门我看地下车位还有啥用,所以自己买车位或者炒车位或者所谓的销售就不用在这里说什么车位开发商的话
房子没卖光,开发商也有份
已经交付使用的小区。。车位是按验收要求可以提供给业主使用的。。
提供给业主使用,没说无偿。地下车位上次也有人投诉,好一点的开发商会把所有没出售的车位拿来出租,但是有一个条款就是如果你租的车位有人要了,3-5天内必须要腾出,开发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另行安排车位,如果没有,那么把钱退给你,我们小区开发商就是这样。也有开发商就集中划定一个区域,那里是可以租赁了,那距离远的就很不爽,上次投诉的那位就是这个情况,在小区角落里,这种情况从规定来说还是合规的。
当然,你可以有各种抨击,但是现在情况就是这样,而且小区现在车位比最高也就1:1.5,普遍是1:1甚至更低,在现在一家两车很多,至少一辆车的情况下,车位也是刚需,是租还是买还是要长远考虑,毕竟新的车位政策可是明确的说,在全体交房6个月后,就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了,不管车位比是多少,我心里其实也有点打算准备给购入第二个车位。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约束下:第一我没有说是免费提供给业主用的。。没有说是无偿的。。肯定是付了租金约定了租期的。。第二,在中国,租赁合同的法律优先级是大于买卖合同的。。即使租赁中的车位被买卖了,新的所有权人也要先履行完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的。租赁到期后才能由产权人处置。
我建议你还是看看车位租赁合同,没有开发商会优先租赁,都会在合同上注明如果有人买你有优先购买权,你放弃优先购买,那就卖给别人,你就等腾空车位,这个你去法院也没用,合同上有。
本来就是个失信开发商没好说的…
网友:
您好!您反映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已收悉,我单位与小区物业联系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阳光天地小区地下车库车位可租可售,目前人防车库还有空余车位出租,详情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12—66986398。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请不要混淆视听,蛊惑民心,国家现在规定是每户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的,好吧,而且这个小区好多业主目前还没有汽车,要不然你就是说的天花乱坠,广告满天飞,为什么至今还没有几个人买车位呢?而且车位价格定的太高,根本不值得投资,大家是会比较权衡的,当业主傻呀!
918新政,整体交房后6个月,可以购买第二个车位,还可以租赁第三个车位。而且住建部门明确了,这个购买需求必须要立即购买的需求,而不是说,你不能卖,我三年后可能要买,这不算购买需求。
10.小区房屋全部交付满六个月后,建设单位在征求未购买或受赠、承租汽车停车位(车库)业主需求意见,并满足其购买、承租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需求后,有未销售、出租的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经有1个车位或车库业主出售或出租;仍有富余汽车停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有需求的已有2个车位(车库)的业主。
2017-11-20 18: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