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huwan1234网友,你好。
1、物业公司对照明问题已列入工作计划,明确答复已坏的灯罩将全部订做,更换灯泡、地埋灯整改维修方案及线路检修在春节前全部完成。12月29日物业公司再次回复我局元旦前基本可更换结束,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在更换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夜间排查,确保没有遗漏。2、物业公司向我局表示应公示内容已公示,我局也要求物业企业作好公示工作拍照取证工作。对原公示内容已经撤下的,业主有异议的可以至物业管理处查看原公示材料。同时,业主也可关注小区公示栏,物业公司未公示且不整改的,可以由物价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3、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业主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但应当加强车辆管理,这也需要业主共同配合。建议小区业主向街道报告,并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由物业公司按办法落实管控措施。4、晾衣架及空调外机问题同样需要业主配合才可有效管控,对劝说无效的,物业公司并无强制执法权时行拆除,需要报告街道、城管,请求给予支持。5、维修及时率问题我局会继续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控。6、项目服务等级标准你可查阅物业服务协议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7、垃圾临时堆放点现已撤除,该部位物业公司可根据小区装修需求情况处理。8、楼宇亮化请咨询城管部门。9、物业公司对分摊费用如有重复收费的,可向物价部门举报,由物价部门按规定处理。
下月初,我局将对山湖湾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对确属物业公司管理存在问题的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同时,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能满足本小区服务要求的,可以由全体业主依法表决是否更换物业公司,对确实无法达到服务要求,不能较好履行合同义务的物业公司,我局支持全体业主(业委会)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高新区住建局)
1.照明问题我们拭目以待,虽然我看见楼下那两个坏了两个多月的路灯,心存疑虑……但这次我选择相信政府。
2.再次申明,华新国际从未对经营性收入和公共能耗费进行公示!依法规要求,需要定期在其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15天以上。
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
如果物业提供不出公示的证据,如照片等,既然曾经公示过,请物业提供之前应该公示的费用明细清单,这个总会有吧?
从山湖湾交房到现在,所有在规定时间内应该公示的清单,物业如果曾经公示过,就不可能没有存档!
而且,我相信,物业短期之内提供不出来,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公示过!
他们甚至可能根本不知道清单应该怎么做!
领导们,可以督促物业提供清单吗?
3.终于说了句人话,无权限制业主进入小区,那就不要装13。
口口声声,有在管理,保安巡查,超过三次不得进入小区……事实证明,全是屁话!
没有车位,不交钱的应该都进不了小区吧?
收了钱,说没有权力管理,有点无耻吧?
4.我从来没有认为物业可以拆除晾衣杆和空调外机,他们没有执法权。
但是违规安装的清单在哪里?如果物业履行提醒,劝说的职责,请提供所有违规清单,请提供上报街道,城管的证据!这个可以公示啊?
证明物业在做事,有吗?估计也就是嘴巴说说!
5到8.这些项目我会确认后再投诉
9.物业重复收费我现在不是已经投诉了,寒山闻钟管不了是吗?
一定必须我自己携带相关证据工作日请个假去物价局投诉?才会有人管?
那寒山闻钟干脆关闭吧!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以上是上一张帖子相关部门的最后回复,和本人的一些疑问,等了一周未见答复,无奈之下,本人再次投诉!
补充一下,请领导们帮忙询问物业,上次的经营性收入和公共能耗费收入支出明细 上次何时公示?依照法规,下次应何时公示?
我们拭目以待,物业必会打脸!
小区路灯,截至今日,有部分已经直接拆除,直剩下一根电线在风中摇摆……
这个是不是也算是一种维修方式?
热烈庆祝华新物业再次成功打脸!
要论无耻 华新国际从来没有让1200户山湖湾业主失望过!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shanhuwan1234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1、你可提供来信反映仍坏的路灯具体位置或直接报物业公司维修,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的,你可向我局反映。2、物业公司向我局反馈,物业服务中心有以前公示存档材料,业主如有疑问可随时预约到物业服务中心查阅。如物业公司不能提供当时公示材料,业主可向区物价部门反映,请物价部门依法处理。3、物业公司无权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但应加强车辆管理,对业主车辆乱停乱放的,其他业主看到后可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相关要求我局已向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明确。对3次以上乱停的外来访客车辆,物业公司计划限制其进入小区。4、关于对晾衣杆、空调外机等具体的管理记录及上报记录,物业公司向我局反馈,物业服务中心都有存档材料,业主如有疑问可预约到服务中心了解。5、重复收费问题你可向区物价部门反映。
(高新区住建局)
2017-1-4 21: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