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代花园小区业主,之前因房屋外墙脱落导致我停在车位上的车被砸受损,当时由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物业公司严辞拒绝,说跟他们无关,不同意任何协调方案。后无奈只能上诉法院,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全责,在法庭上新沧物业负责人扬言车位将不再租给我们。本人从2011年租车位至今未有任何欠费,应该享有优先承租权,物业公司行驶管理职能,无权选择车位租给谁或不租给谁。上周(6月16日),本人第二次主动去交停车费,被告知到期不租我们了,也未有合适的理由和妥善的解决方案给到我,本人打电话至物管处投诉该物业,也一直无人接听电话。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帮助业主解决实际问题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社区经过多方了解,诉求人主要因为续租车位的问题和物业方发生了纠纷,所以社区于2018年6月26日同时邀请了诉求人、物业一起到社区沟通车位续租问题,经过社区调解双方就续租车位事项成共识,问题得以解决。
2018-6-21 09: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