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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地产不顾业委会反对单方面出台车位租售方案

2024-9-11 15:33: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法律条款: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分类规范处置行为的第七条,汽车停车位(车库)已经建成且配建比例满足1:1的分期交付小区,先期入住业主可以按照本通知要求购买或承租、受赠1个汽车停车位(车库);
事实情况:狮山御园的业主在2017年12月已向物业提报部分租赁需求(一户一个,且大于人防车位数量的需求),至今未有结果的情况下得知融鼎置业已销售210个车位的行为,其今天再次不顾法规要求的预先申报及业委会的反对,一意孤行出台所谓的租售方案。针对租售方案中的只拿出人防车位给予出租,而不是根据业主需求进行登记并提供出租方案,此举与管理办法背道而驰,制造新一轮的恐慌。
法律条款:14.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前,应当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拟订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方案以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汽车停车位(车库)承接查验资料,向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备案,并接受属地住建部门的指导。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方案完成备案之前,不得以定(订)金、意向金、诚意金或类似形式预收款项。事实情况:未备案,未与业委会协商....抢购、先到先得、不将非人防拿出来进行租赁,要等非人防租完了、第一轮第二轮的车位销售完成了才拿出来....个人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有730个,这次给予租赁的只有人防车位262个,去年业主自发登记的租赁需求就有328个,其中还不排除未通知到的业主有租赁需求,非人防车位468个,扣除已经销售的210个......一没有组织登记租赁需求,二没有满足业主需求,三没有与业委会沟通联系,请问剩余的为什么不一起拿出来出租,业委会要求所有未售车位以就近原则同时进行租售方案出台为何融创一意孤行不予理会。融创已经陆续完成了一轮销售,现在只拿出262个人防车位给予租赁,就好比,融创为了规避相关规定,他可以拿一个车位给大家抢,然后自己优哉游哉的卖剩余的非人防车位一样,租赁的车位一轮放一个、一轮放一个....周而复始的给他买一轮他提供几个车位出租,再买一轮再提供几个车位出租......玩他们的小聪明而已,此举解决不了任何实际的问题,只是在打擦边球而已。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融鼎置业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响应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公司启动小区车位的租售事宜,并于7月23日向全体业主寄送了车位销售及租赁方案告知书,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入口处就相关方案及车位重要信息进行公告及提示。此次车位处置,公司将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的规定实施,本轮车位销售及租赁仅针对未购买且未租赁车位的业主,符合条件业主每户仅限购买或租赁一个车位,同时,我司充分考虑到业主对车位的租赁需求,经与小区物业服务充分沟通,在车位租赁方案中明确:经过本轮租赁,全部人防车位租赁完毕后,仍有未购买且未租赁车位业主对有车位租赁需求的,将继续提供非人防车位给该部分业主选择租赁,尽可能满足业主需求。公司此次将严格按照一户一个的原则对车位进行处置,先登记先选的方式并未违背相关政策的规定。前期已认购车位的业主房号信息,因已购车位业主表示该部分信息属个人隐私,故未予公布”。我局已就山景玉园车位租售相关事宜对融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公司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的规定完善车位租售相关流程、积极应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求。我局将和其他相关部门一起,继续动态跟踪和协调山景玉园车位转让及租赁相关事宜,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督促融鼎公司保障小区业主选择车位的权利,做好业主服务工作。【高新区住建局】
融创物业又要开始为非作歹了,我们强烈要求更换物业公司,并且把所有车位拿出来租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
按文件第二条第6点,所有未岀售的,都应该优先供没车位的业主选择租或买,怎么能到目前为止卖剩下来的,还不给业主租,而只提供非人防给租。这样子,让想租非人防车位的业主没有选择权,不知怎么操作,不合理。
支持一下,任何规定都要合理合法,不能什么都开发商说了算。
都不按规定备案了,不征求业委会同意,太过分了
业主委员会已成立,此刻融创没有资格出台方案把非人防车位再次出售。所有车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就近区域进行抽签,再选择租赁或购买
融创屡屡搞车位小动作来漠视法规,欺负广大业主,苏州政府应问责融创
从去年7月住建局就说会监督实施。到现在融创地产拿出这样一套方案,不是打住建局的脸么。法律条款的解读和细化的操作还是需要住建部门派人监督实施。开发商一而再再而三把法律当儿戏的做法也是更新了我们的三观
从去年7月住建局说会监督实施,现在开发商出台所谓的租售方案,不能保证全体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希望住建局能有所作为,执政为民。我们要求:1、开发商公示已售车位信息,包括业主房号,所购车位数量及位置,以保证第一轮出售后所有业主均有或租或买一个车位的权利;2、开发商公示所有无主车位,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车位承租;3、保证后期入住业主能够行使车位承租权。
苏州市住建局必须要坚决制止融创的非法行为,融创违法苏州市法律,非人防车位租售不同时,必须先出售,这样的做法住建局必须制止,必须征求业主意见同时开放租赁和出售由业主自己选择
新区住建局享受纳税人的钱发的工资,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用心解决,不能助长融创在车库事情一错再错下去,制止和纠正融创违法违规,并问责!
关键时候住建局就开始拖字诀,不叫停,为开发商争取时间
成立业委会炒了它就安心了
回复啊!!为什么不回复呢?

2018-7-23 14: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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