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之前的问题,因为你们这个电话68083038太忙了,打了几天都没打进去
市区社保编号:0002435021
园区社保编号:03728399
电话:15995873287
烦请帮忙协调解决一下:
现在的问题就是缴纳的期数是对的(总共11个月),但是有一个月份漏缴(1月份),有一个月份(11月份)重复缴纳
协助将重复的11月调剂一个去1月份,以免造成我实际每月都在缴纳,但系统上却是漏缴纳一个月。
之前帖子内容如下
今年我先后在a(新区),b(园区),c(新区)三家公司工作过,其中1-8月在a公司,9-10月在b公司,从11月份开始一直在c公司,可能是行业默认的规则,很多公司都是从你入职的次月(第2个月)开始缴纳社保,在你离职后再帮你多交一个月,所以造成:
1. 1-8月在a公司,他实际缴纳的月份是2-9月,
2. 9-10月在b公司,他实际缴纳的月份是10-11月
我现在在c公司,它是从你入职当月开始缴纳,即11月份就开始缴纳社保,现在我想将园区的b公司社保转移到新区,就出现了如下问题
1. b公司缴纳了11月份,c公司也缴纳了11月份,重复了
2. 虽然我今年1-11月份都在连续工作,缴纳的期数(8+2+1=11个月)也是对的,但是出现了有1个月月份没有缴纳(1月份),而有个月份重复缴纳了(11月份)
我马上房产就要满3年了,想转户口,社保不能断缴,这种问题能否协调解决下,就重复的11月份转移一个去1月份,不甚感激
电话:15995873287你们的回复
同志:
您好!
由于您未提供具体信息,我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无法核实您的情况。请携您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区社保中心转移科查询。关于转户口的问题请咨询公安部门。
如您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区社保中心:68083038。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同志:您好!我区社保中心已于2017年12月4日给您书面答复。今日再次收到您的来信,答复如下:苏州市对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作了规定: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在转出、转入地出现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清理,将其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2017年12月7日15:38分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当事人将委托他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如您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区社保中心:68083038。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6 15: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