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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相城望亭拆迁安置房房产证过户办理相关事宜

2024-9-3 7:37:0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的领导,本人购买了相城区望亭镇御亭花苑的拆迁安置房,原房东已经办理好房产证,现已经与原房东沟通好过户事宜,现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过户流程,以及需要原房东提供哪些材料,办理地点?
麻烦领导帮忙解答!
赵*,联系电话18261452030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过买卖方式办理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询问表;2.不动产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单位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4.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协议;成套住宅以外的,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6.房屋交易信息告知单;7.不动产测绘资料:独立宗地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丘图,成套商品房的提供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8.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具体情况请您携带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城分中心现场咨询。(地址: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办公时间9:00—11:30,13:00—16:45,咨询电话67591828)相城区国土分局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2017-10-25 2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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