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吴江区平望镇上横村的唐家湖大道,建来已久,5月底发生了一起车祸,本村村民在路口由南向北通过该路时被一由西向东的汽车撞飞当场身亡,通过时速测得92,因路上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而无法定义究竟超速多少?那法律也有明文规定,什么样的道路有什么样的限速要求,这是在两旁都有村庄的道路,与之相交的同类型的道路上都有明显的限速标志60,车辆经过该路段导航系统也明确指示限速60,我认为这些都是有根据的,一个是道路上可能原来就有限速标志,因为别的原因丢失了,毕竟这条路修建已久,在这条道上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另外每条路都有个定性,省道,国道,乡道……发生这样重大的交通事故,多处询问无果,没有部门(包括交警)告诉我们死者家属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条路原来是否有限速标志?可能因为其他修建原因丢失了?这条唐家湖大道在规划时是属于什么性质类别的道路?注:就在事故认定没几天,这条路上的限速标志60都竖起来了,在这么快的时间里作出这些决定,又是以什么为标准。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交警大队核查,唐家湖大道最初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建设时按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四车道,此前已移交市政管养。辖区交警中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该路段的流量、交通事故(已发生多起事故)等综合情况考虑,在该路段增设置限速标志(6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公安部门确认,唐家湖大道最初由区交通运输局建设,建设时按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双向四车道,此前已移交市政管养。因工作疏忽,对设置限速标识未及时进行公告。现部门已进行整改,已设标识暂时进行贴面处理(如下图所示),同时将于下周三(7月25日)在吴江日报进行公告,7月30日上午9:00全路段启用最高限速60km/h标志。在此之前请途经该路段机动车保持安全车速行驶,确保出行安全。谢谢您的关注!
什么时候能回复?
首先这条道路不是刚建设的,建来已久,事故也不是第一次发生,安全隐患一直存在,为什么一定要出了大事才想起来整改?是某些部门的不作为还是疏忽?另外,最重要的我的问题没有回答我!这条路属于什么性质的道路?限速多少?是否原来就有限速60的标志?事故发生后没多久竖的限速60标志以什么为标准?
既然已发生多起事故,为什么要到现在才想起来设置限速标志???既然是按公路标准进行设计那么这条路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道路???
请问省交警总队的通知要求是最近才下发的吗?
请问百度导航上的限速是胡说八道的吗?没有根据的吗?那相关部门不应该出面管管?
麻烦针对我的提问回答!道路属于什么性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通行需要(请问什么叫需要?出了事了叫需要),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道路交通信号,应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请问公告了吗?宣传了吗?不是摆在那儿就好了!乡下都是住些老年人,可能还都是文盲,连字都不认识的!
简单的一句工作疏忽就过去了吗?执法部门一句简单的工作疏忽,老百姓要遭多少苦!一点责任感都没有!老百姓不懂法,执法部门懂法的还不如不懂法的?
一句工作疏忽就可以了事吗?不应该问责吗?到底是谁的工作疏忽?
2018-7-30 14: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