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天域合同是到2016年12月31日,可是物业通知我们1月中旬可以办理交房手续,关键华鑫天域在房产网上交付公示和备案都没有怎么可以通知拿钥匙呢,让人感觉是在逃避违约金,还有物业费让我们先交一年,可以不是新房可以打折的吗?是否有无违规?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csxq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华鑫天域居尚未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暂不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您如收到房屋交付通知书可拒绝接受,并提供证据向市房管处举报。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新建普通住宅,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
感谢您的关注。
2016-12-31 16:3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