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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在小区划停车位相关问题

2024-8-24 7:25:3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老新村物业划车位问题,我想咨询下,老新村划车位进行收费,是否需要得到规划局批准,得到业主同意,还是只需物业公司在物价局备案即可进行划分车位,物价局是否有权利批准划定车位。
请针对是否需要规划局批准和物价局是够有权利批准划定车位回答,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 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使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第六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共用车库、道路、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交纳汽车停放费。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汽车停放费。汽车停放费的具体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汽车停放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关于:“ 关于物业在小区划停车位相关问题”,你可以直接咨询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符合规定、合理,请业主委员会实地查看后,决定是否增加、取消划线停车位。
2017-8-23 22: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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