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2月15日拨打12345投诉吴江中房颐园12楼502室阳台实际高度超出合同规定的高度的,吴江住建局接到投诉后到现场查看确定了所投诉与事实相符合。但12月21日住建局给我的答复就是让我和开发商自行沟通处理,住建局无法对开发商作出任何处理。我想请问住建局你既然知道无权处理此事那你为何又要去现场查看,你查看与不去查看那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无法处理,你不是多此一举吗?政府都无法处理了你觉得开发商能去理会我这个老百姓?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针对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派人进行了现场查看,现场与施工图纸相符合,与销售合同不符合的,已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处理。谢谢您的关注!
住建局也木毛病,现场与施工图纸相符合,销售合同住建局不管
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我一直在关注阳光12345平台。
2017-12-21 16: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