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现在每年农保什么时候开始缴费,缴费金额是统一的吗?还是有分档次的?可以多缴一份吗?
缴纳后是怎么享用的?即报销比例是怎样的?门诊及住院是怎么算的?
除些之外,有没有其它可以再作补充医疗?
谢谢!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1、张家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跨年度预缴、一年一保、先缴后保、中途不退保的原则,每年的6月份为缴费期(大学生的缴费期为每年9月份)。2、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无档次区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2017标准为125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250元(比2015年增加40元),市、镇两级财政补助1000元/人。2018年缴费标准暂不明确。3、缴纳后直接持市民卡就医结付相关费用。4、报销比例:普通门诊:一、在定点医院就诊每张处方限额为50元,结付30%;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每张处方限额50元,结付50%,年内补偿限额为500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限额提高至600元。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转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为原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连续住院的,每180天支付一次起付线费。患有重症精神疾病的参保人员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免起付线。起付线—40000元,报65%;40001—100000元,报70%;100001—200000,报80%;200001—350000,报90%。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刷市民卡直接结算。(该封顶线是指在一个结算年度发生的总费用,累计计算)感谢您的关注!
2017-11-6 11: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