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渎香榭假日山庄物业总公司不是苏州本地的,现在真正在管理木渎香榭假日山庄的是什么楚龙分公司,这样物业管理转承包是否合法。
2.现在小区所谓的物业经理是张**(老张),已经65岁,早过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文化程度还很低,退休前也没有专业的物管工作经验,物业公司依据什么聘请这样的管理人员,是否合法合理。
3.张巧根没有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33条和61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公司聘用未取得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是违法违规的,应予罚款和依法赔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聘请的保安也有部分没有相关资格证书)
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公共建筑,配套设施,绿化等属于业主所有,如果改变必须经2/3业主同意并书面签字。物业管理的责任就是管理好,不让人随意占有占用破坏……可是,张巧根自己占用业主会所居住,自己购买车库违法装修出租,将绿化以物业名义改浇水泥地,有的甚至搭棚子给住车库的晒衣服……
5.由于物业管理的混乱,这几年香榭小区出现很多违章搭建,对于别的业主占有公共绿化地,将绿化地浇成水泥地停车等等,有业主向他反应他也不管。小区西大门进门北面,原来有几棵大树,和南面的对应,绿树成荫,前年被那家业主移走了,围墙那里的部分树和绿化也没了,改成停车位,还有很多的绿化改成停车位,当然,我们小区大部分车位是不收费的,物业老张说了算……
6其他不良管理就不一一列举了,反正作为香榭小区业主,这么多年没有签过绿化改变等等的同意书,也没听说其他业主有签过,如此物业,有谁管管吗……
7.应该开个业主大会公开讨论如何监督物业管理啦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物业科,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分别回复如下:1、木渎区域的商业小区管理物业公司一半都是外地物业公司,所做决定是否合法公司自身会有自我约束和法人承担法律负责,物业管理转承包双方会有相应沟通协调;2、物业经理任命是物业公司的决定,属公司内部事务;3、查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33、61条,并没有关于物业公司用人要求的相关条例(附33、61条例内容)4、香榭假日山庄小区管理确实存在不足,已经和物业公司协调沟通,要求加强管理;小区有业委会组织,按物业管理原则是小区自治,小区全体业主管理小区,物业只是按业委会要求执行全体业主的管理要求;已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配合小区业委会执行全体业主意愿管理好小区;5、小区绿化改车位问题,要求物业和业委会做好相应工作,按正确程序做好小区管理;6、监督物业管理是每个业主的权力,如果发现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问题,可以到物业办公室现场反映问题或通过其他途径反映,这是每个业主的权力和义务。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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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22 14:2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