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盯着这个事情不放?我今天好好说说。
中南黑了我们2.5w,虽然恶心,其实是愿者上钩的事情,就像4s店加价提车一样,你不同意的话大可以不买。
我们也是这么想的,于是就交了钱。而实际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有明文规定的,“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住建局就是依据这一条,罚了中南3w。处罚决定书在这里:
http://www.taicang.gov.cn/site_dept/007035/007035003/20170508/281c26d0-4293-43c7-808e-c8132afb8578.html
其中明确提到是因为中南君悦阁8#、9#、10#楼销售过程中,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该行为涉嫌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8#楼之类的都是一期的,而住建局每次回复都说二期符合规定,一直不正面回复一期的问题,我也真是搞不懂。我在12月1日的贴里把“一期”标得很大,便民服务员又回复说“二期符合规定”,到底是住建局睁眼说瞎话呢,还是便民员根本没有去询问?
有时干脆就回复“以前按照协议收取的费用符合相关规定”,这也太搞笑了,中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在市政府网站上挂着呢,不至于网站被黑了,我看到的是假的吧。
中南君悦府违法违规收了我们每家2.5万,总计也有好几百万,住建局轻描淡写罚了3万了事!
我们受害者的冤屈竟然成了住建局创收的理由!
这跟收保护费有什么区别?
作为一个政府,为人民服务才是本职,而不是给黑心开发商拿钱消灾。你现在在论坛百般抵赖,连说过的话都不承认,如何能取信于民?我每次谈一期,都跟我扯二期,当然也有可能是便民员越俎代庖,根本没有取得你的真实回复,所以我会一直在论坛询问你,直到真正的住建局出来。
每次发帖,隔个几天回复,结果是把上次的“二期”回复粘贴一下,有什么意思?公务员是这么做事的吗?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azzasdf”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您好,中南君悦阁第二期项目以后我们加大监管力度,开发企业不再采用电商的销售形式,所收取得款项抵购房款。对于以前按照协议收取的费用符合相关规定,一期业主如果对协议有异议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行可按当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主张您的诉求。
你都发了这么多帖子
他们的态度你也应该看出来
要么就wangsahng投诉
要么就自认倒霉吧
你在这边发再多帖子
他的回复还是那些
我又无所谓,这个事情就让他在网上挂着呗,反正这个事情不是我说出来的。
除非他能解释为什么住建局因为中南收款而罚了人家款,还说人家收款符合规定。
2017-12-19 2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