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坤美城广场西面设置一垃圾房,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垃圾房的大门正对隔壁居民楼,而且永远是敞开的。垃圾房每天臭气熏天、尘土飞扬,附件居民苦不堪言。投诉多次,原来是敞开式的,后加盖的彩钢顶棚,但发现纯粹糊弄百姓,没有任何改变。现在请问虞山街道的领导刘书记:1、该垃圾房未经隔壁居民相关利益方同意,是否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设置的?2、该垃圾房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3、多种垃圾混合堆放,没有分类和袋装,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可以采用哪些处理措施?请3个问题逐个回答,并附处理后的现场照片。这样我才能相信常熟的政府职能部门是不回避问题,勇于担当,真正为百姓谋祝福的。反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附现场取证照片: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新市民维权”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您反映裕坤美城广场垃圾房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事宜,物业办已联系了管理该商业小区的常熟慧城物业公司,据物业称裕坤美城是商业小区,经常有商户进行装修,您反映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在小区之内,从交房时便存在了,小区也无更合适的场所可临时地方堆放建筑垃圾。物业对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分开处理的,广场内商户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由环卫每天进行清理。对您的反映,物业也向您作了解释,裕坤美城广场与您所在小区之间有分隔围墙,因您所在小区有居民私自在围墙上开门,并到美城广场內偷倒生活垃圾,物业也多次制止,但仍有人在装修建筑垃圾内乱扔生活垃圾。物业表示将努力进行改进,修复垃圾房的大门,并对堆放的垃圾经常清理,做好建筑垃圾堆放点的卫生保洁工作,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也希望您能予以理解。感谢您的关注。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七条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和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造、住宅开发和村镇建设开发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场所和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环境卫生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常熟新市民维权”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裕坤美城广场垃圾房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事宜,物业办已联系了管理该商业小区的常熟慧城物业公司,据物业称裕坤美城是商业小区,经常有商户进行装修,您反映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在小区之内,从交房时便存在了,小区也无更合适的场所可临时地方堆放建筑垃圾。物业对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是分开处理的,广场内商户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由环卫每天进行清理。对您的反映,物业也向您作了解释,裕坤美城广场与您所在小区之间有分隔围墙,因您所在小区有居民私自在围墙上开门,并到美城广场內偷倒生活垃圾,物业也多次制止,但仍有人在装修建筑垃圾内乱扔生活垃圾。物业表示将努力进行改进,修复垃圾房的大门,并对堆放的垃圾经常清理,做好建筑垃圾堆放点的卫生保洁工作,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也希望您能予以理解。
感谢您的关注。
2018-4-3 12: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