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报建许可的时候,对人防地下室的报建方案的确定。主要是两点,一个是是否报建为车位,另外一个是是否计入公摊。特别是后一点,如果报建时计入了公摊,那么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没有计入公摊,那么就属于开发商也就是投资人所有,可以单独进行买卖,就是想问下钟南花苑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上面的哪一种情况?非常感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经咨询测绘机构,《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中规定,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5)建筑物地下用于人防、公共停车位等。因此,人防工程不在业主公摊面积内。规划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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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还能买卖,第一次听说
您好,经咨询测绘机构,《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中规定,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5)建筑物地下用于人防、公共停车位等。因此,人防工程不在业主公摊面积内。
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下人防车位是否可以买卖?
人防工程不在业主公摊面积内
人防车位肯定不能买卖,就算出租的话合同上也最长不能出租超过三年。
2018-5-8 19: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