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相关部门:1,龙湖三期能不能单独成立临时业委会2,目前大部分业主未收房的情况下能否成立临时业委会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狮山街道】
这归住建局或街道负责的吧
成立单独的业委会是否可以呢
有临时业委会?
2017-12-16 08: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