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昆山玉山镇马庄村的村民,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家庭成员中没有我女儿的名字,她是1998年出生;而隔壁邻居家的小孩也是1998年出生的,他家小孩则登记在上面,据问说登记名字的以后会有2万元的一个什么费,特此咨询家庭成员以何界线划分的,政府是否有什么文件,还是村里自己定的政策,上面章盖是昆山市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 。
不懂特此咨询,谢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高新区答复如下:根据昆山市农办文件规定,新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人员界定:是根据1998年7月31日第二轮土地分田到户确权发证为基础,针对1998年7月31日之前出生应确权未确权人员(如:读书迁出、买户口迁出:不包括编制人员、当兵迁出等)重新确权发证,而在199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按目前昆山政策规定不能确权到。确权发证到的人员可以享受安置补偿(即咨询中所讲到的2万元,因组内全额征地人员可以享受约2万元每人,故被通俗的讲成2万元。实际上安置补偿是根据被征地组征地比例及地区人均水平测算的,并不是固定的就是2万元)-----此规定不是村自己定的而是昆山统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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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4 20: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