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关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到第四届时没有进行选举作业问题,跟上次居委会的答复一样文不对题的长篇大论,还是没有明确地说明当初是否有进行选举作业?这个只要一调查就很容易弄清楚的事,之所以提出质疑,是因为在业委会第三届更换到第四届的过程里,未曾见过任何公式,更没收到过选票?因此请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明确的回应到底有没有进行过选举作业,有还是没有? 2.最后一期也就是目前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逾期了(2013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以及合同内容里有些具有争议性条款也已证实未经征询业主意见与同意,现在再去透过司法途径处理合同条款的合法性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更没道理去延续一个有争议的逾期合同,所以社区目前应该代理业委会功能进行本小区物业合同更换作业。
以上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如下:关于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换到第四届时没有进行选举作业问题,根据市住建局备案情况,是由前期业委会成员组织并进行换届选举。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问题,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五)中: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合同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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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 18: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