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小区,老新村内定点收购废品,堆放废品可以吗?要不要纳入管理。
市供销合作总社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市民朋友:感谢您对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废旧商品属于生活性再生资源。我市一直致力于建设覆盖广泛、便民快捷、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我市成立了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社。于2009年成立了苏州市再生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着力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引领示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经过努力建设,我市已在以姑苏区为主的城区范围基本建成了由废旧商品社区回收服务点、再生资源中心分拣站构成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截止2017年12月,我社在运行的废旧商品社区回收服务点已达76家,均按照商务部“七统一、一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要求“日清日洁”。在回收环节,我市开通了“固定、流动、在线”新型多元化回收模式,回收体系覆盖区域的居民可以通过拨打962030回收热线、登录www.962030.com网站、关注szt962030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上门回收,实现足不出户放心售废。您提到的老新村定点回收问题。目前相当一部分废旧商品社区回收服务点是设置在老新村,我们也会继续在有条件的老新村设置回收服务点,方便居民售废。如您交投到固定的回收服务点不方便,建议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962030”热线、微信公众号预约回收,流动回收,也可以将废品投放至可回收物回收桶内,促进垃圾分类。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7-12-25 1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