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苏州工业园区物价局领导
苏州东湖大郡三期小区车位配比较少,目前小区停车矛盾比较突出。因小区一直执行临停5元的收费 ,到了晚上非业主车辆过夜情况比较多,目前统计近70 辆左右。同时由于车位不够 ,晚上车辆违停在小区人行道路上, 既造成了人员出入的安全风险,也造成小区道路损坏严重。 为了挤出这部分车辆, 业委会制定了针对外来非业主临停车辆的管理办法。外来车辆临停一小时免费,后续按每个小时5元收费, 24小时内50元封顶。本办法不针对业主车辆, 业主车辆临停的继续按5 元一天收费。
目前业主代表大会投票结果是过半业主代表同意此方案。请问此规定能否实施。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15)315号)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免费停车时间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如有疑问,可拨打12358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据我了解,可以!请走合法途径至物价局备案,并对外公示!具体可查询苏府【2006】83号文件,备案流程请参照苏州市物价局文件苏价服字【2017】128号文件,该文件已于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感谢,本人对于条款中,“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这句有疑问。是指业委会应获得对于这件事的特定授权吗?。业委会本身就是通过业主大会的授权来进行小区日常管理的。
2018-1-4 13: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