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
我想就农村合作医疗发表一下我的感想。
我来自农村,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些年来农村有关就医方面的政策改变对我们农民所带来的诸多好处。但是,有关农村“看病难”的问题还是十分严重。因为自身的经济问题,加之现在看病费用依旧不低的现况,我们那的大部分乡民都只能选择尽量忍着病痛。即使去看病了,似乎也不能得到合作医疗的很大益处。因为,合作医疗制度现阶段实施的过程十分艰辛。单纯的看病吃药打针无法获得补贴,可偏偏现在医院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在乡民看来很高。加之,住院得到的报销少之又少,且报销的程序复杂,时间拖的很长,让我们无法更好地获益。因此,我认为合作医疗制度有必要得到完善。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有失偏颇之处希望您能海涵。同时,希望您能考虑考虑!期待您的答复!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获悉,现就我市新农合有关情况向您做一个简单介绍:一、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基本情况1、我市长沙县于2003年8月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县,望城、浏阳、宁乡3县(市)作为第三批试点县于2006年1月启动。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五区及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于2006年7月在中央、省财政未给予补助的情况下,自行启动了这项工作。2、新农合制度目前仍是一种“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的是“住院补偿(含住院分娩定额补偿)+慢性特殊病门诊补偿”的补偿模式。我市现行的基金分配结构、补偿方式和取得的实效均体现了新农合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宗旨。这有利于在目前低筹资水平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要,缺点是农民的受益面小,但我市的受益面高于全省水平(2007年全省5.39%,我市7.97%)。二、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1、针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偿兑付程序复杂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各区、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推行“即付即补”模式。目前浏阳市、宁乡县已完成县域内的“即付即补”工作,其他区、县已准备全面铺开或正在试点。“即付即补”工作将极大地方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的兑付,农民在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补偿款直接冲抵住院费用。2、针对农民受益面偏小的问题,我们正采取措施。一是从筹资上下功夫。要求各区、县(市)利用这次全国普遍提高筹资标准的机会,加大财政补助的投入。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度也将提高。2009年,城区的六个区均超过了国家要求的1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达到了120-192元。长沙县已建立了基金的增长机制:县级财政补助每年每人提高2元,2009年达到了每人每年110元的筹资标准。二是试点门诊统筹,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2009年,将在芙蓉区和望城县开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情况再全市铺开。门诊统筹工作的开展将大大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