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京翰教育高新区校区于8月9日以无法胜任工作,不服从管理可以辞退我。在试用期的我申请劳动仲裁赢得几率大吗?要举证证明的话,总公司业务表格制作获得第二名能否证明我胜任工作吗?与领导的微信工作布置完成的聊天记录有用吗?请有关部门帮帮我,维护我们初出社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苏州市高新区校区代理校长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安排女朋友进公司,恶意以不服从管理为由开除我让其女朋友顶替该员工位置。并且拉帮结派的逼走.辞退老员工把所谓的"自己人"拉进公司,在试用期的我应该证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xbx20170810:
您好!
根据《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证明与被申请人具有劳动人事关系及其请求事项相关事实的初步证据。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要求提供或补充证据等材料。经释明后,申请人拒绝补证或五日内不能补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xbx20170810带好相关的资料至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xbx20170810的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受理要求,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8-10 12: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