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新区姚桥新苑业主、姚桥新苑属于拆迁安置房、我想反映一下物业停车费问题、我们是去年拿房的、当时拿到房然后租了车位、车位费位地面10元地下20元一个月、当时也询问过物业车位费的事、物业说我们因为是拆迁安置房、所以物业费和停车费国家都有补贴、可过了一年、我们的物业不知道是因为换了还是什么、开始疯狂涨价、现在物业停车费要120一月、去问了物业、物业说是街道统一规定、然后问了我们小区有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就说好像有、这不就是敷衍吗、就在昨天我都不知道自己车子到期、物业也不通知、停了一夜被硬生生收取了10元、不给也不让出去、我想说如果你们真的那么正规、是不是应该有收费的文件公布、我们小区也应该有业务委员会让我们知情这个事吧?莫名其妙就这么涨价了?国家不还是在补贴嘛,本来我们就是拆迁安置房、按商品房的标准来做合适吗?不拆迁我们还住的舒服、当时是怎么动员大家拆迁的、现在时间过了、开始各种想办法收费、物业也是什么都不管、我们家楼梯口有一大堆垃圾放了一个星期、也没人来打扫、有一天物业来敲门问是谁的、问完也没有任何动静、垃圾还是放在了楼梯口好几天、这种服务能收钱吗?现在亲戚来家里玩、前几个小时停车免费、玩的时间久了还要付5元停车费、我想知道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有没有什么相关文件?请相关部门严查、对待安置房不能像对待商品房、什么标准都一样、那物业自身也要跟上、就知道收钱、我想很多业主都是有意见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的投诉,我们回复如下:因姚桥新苑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有序管理姚桥新苑,依法成立了东浜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委员会,共同商议姚桥新苑等动迁小区物业管理事宜。停车位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是由东浜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和小区物业公司经过协商决定的,程序合理合法,收费标准依据《苏州市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制定,收费标准年初已在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访客车辆收费根据访客车辆停放时间相应进行收费。车位收费目的是为了通过市场手段和价格杠杆合理配置车位资源,构筑针对“僵尸车”和二手车占用小区车位资源的价格壁垒。同时,通过车位收费推动物业公司加强小区车辆管理。车位收费所得,将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30%补贴物业公司管理运行,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街道工作人员于7月11日、7月13日上午向姚桥新苑项目管理处负责人了解情况,今年初实行车位停车收费工作时有一部分业主原有车位租赁未到期,车位租赁期限至7月至10月不等,姚桥项目管理处在业主车位到期前也多次进行了电话通知,由于业主车位到期未及时续租,故系统自动将车牌识别为临时车位收费。针对您投诉中所涉及楼梯口垃圾未及时处理的事宜,请您告知我们具体位置,我们将督促物业工作人员及时处理,感谢您对小区管理的关注和监督。【枫桥街道】
2018-7-10 15: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