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2016年,东联村华字村4队有村民建房,大队村委在其未批先建的情况下,采取默许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没有四邻签字,没有三证先行,没有建房押金。大队领导告诉建房户的邻居说,现在建房不需要签字了,因为审批时间太长,可以不等准建证等证下来可以先建,没证下来当然也就不需要交押金了,这是村领导去上面开会得来的会议精神。。。在2016下半年,邻居在建房超高的情况下,村委相关领导建议邻里协商,说现在造房子很多都是超高的,你们可以自己协商。——————典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二,不作为乱作为原因分析1村委领导目无法律国家对集体土地管理是相当严格的,严禁未批先建。这是红线。任何农村建房都要先申请,再经大队,村建委,国土办,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发证方可再行建造。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村委领导目无吴江区宅基地建房相关文件规定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中(1)村民申请新建、翻建住房的,应当填报申请材料,经镇(区)建设管理部门审核、取得《民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村委应当牢记在心。3村委领导谋其位不做其事.意见指出:各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备专(兼)职建管员,配合镇(区)建设管理部门加强本村农村住房建设活动的管理服务、巡视检查和各类民事纠纷的调解处理。4对村委在村民建房的事情上采取人治而不是法治 农房建筑层数原则上控制在二层及以下,檐口高度不得超过8.80米。房屋登记时,登记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批准的建筑面积。东联村村委领导早就把之抛在脑后,建议矛盾双方超高时协商,完全把矛盾下沉,激化邻里矛盾。5对有没有官官相互打个问号?建房本来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管理意见中对建房的管理完全是由区镇村相关部门的责任,是责无旁贷的。意见中通篇没有指出村民造房子要由邻居负责监督由邻居负责管理。村委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可能存在上级部门上面领导的保护。6学习观念淡泊村委领导作为村一级的父母官,对法制法规和相关文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要学以会用。7可能存在“天高黄帝远”,国家领导也管不到我们这些小地方的意识。8摆资格,认为自已领导一方百姓,我说了算的心态在作梗。9社会关系在其中起了作用。村官和村民的关系也是要打个问号的。10不作为乱作为成本为零。村上集体经济不会对自已的村官因为不作为乱作为采取扣工资扣奖金。不会因为不作为乱作为受到记过警告等等。不会受到镇上相关领导部门的问责跟处理!不会因为村民的投诉影响村官的利益。因为不作为乱作为,而不用受任何处理,不影响升官仕途。法治要来干什么,人治更有权力感!小学生考试错了要扣分,当村官做错了不用。东联村不作为乱作为风气还会继续下去吗?拭目以待!(吴江12345,请问我家在邻居家后面,我家没签字,哪里来的四邻签字?请调查谁说签的字?村委领导签的?签字是不是需要本人还是可以代签!)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据芦墟办事处工作人员查看,朱某建房已于2017年完工,有四邻签字,建房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在建房过程中涉及邻里采光通风等具体事项,由当事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上签定协议。关于2016年您与朱某签订的协议,近日村委会和朱某进行了见面,其告知待您户翻建房屋时按照协议履行。若您对朱某的整改不满意,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您认为东联村不作为或乱作为,可向纪委反映,联系电话:63135907。谢谢您的关注!
2018-12-13 19: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