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能否朝令夕改,2016年木渎wz-b-050-05-13相邻地块(宝带西路南香江家居西侧)为物流仓储用地,2017年即变更为环卫用地。
2017年10月政府公示木渎wz-b-050-04-59(金猫桥西南角)为社会福利用地,2018年1月即变更为环卫设施用地,作为木渎镇垃圾转运站的选址,期间不到3个月。
反对此处设立垃圾转运站,此处距离绿城春江明月三期楼盘不到2百米,距尼盛四期及河对岸巨塔花园不到三百米,距苏胥湾不到四百米,周围居民超2万人,恳请政府重新规划,取消此处选址。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规划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回复如下:1、在《木渎镇胥江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引导中明确提到05-13地块在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可兼容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本次调整并未涉及用地性质修改,只是针对指标的调整。2、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镇区域宜按每2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现木渎东部无垃圾转运站,同时该位置周边均为道路和较宽河道,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站外相邻建筑距离≥10米,隔离绿化≥5米”的要求。本次木渎镇胥江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z-b-050-04、05单元调整符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吴中区木渎镇
环卫用地是否作为光大环保改扩建用地?
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们及时联系了镇规划部门,经向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回复如下:1、在《木渎镇胥江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引导中明确提到05-13地块在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前提下可兼容为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本次调整并未涉及用地性质修改,只是针对指标的调整。2、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镇区域宜按每2平方公里~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现木渎东部无垃圾转运站,同时该位置周边均为道路和较宽河道,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与站外相邻建筑距离≥10米,隔离绿化≥5米”的要求。本次木渎镇胥江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z-b-050-04、05单元调整符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中区木渎镇
2018-2-12 11: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