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吴江民政局、震泽镇民政办为何对骨灰私埋乱葬长期放任不管(十)??? 9月12日吴江区便民服务员再次对我《拷问吴江民政部门为何对乱埋乱葬长期放任不管(九)》帖子进行了回复,回复内容仍然避重就轻,只顾左右而言它,不仅对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七大明显失当行政行为避而不谈,甚至都搞不清楚我们在投诉什么,自然也丝毫未解决问题,现予继续驳斥和投诉:一、投诉的内容:1、耕地里多个坟墓问题:震泽镇前港村3组居民住宅大门口、一墙之隔、仅距1米左右的耕地里至少还有2-3个坟墓(其中一个是区便民服务员自己透露的40多年前葬入的坟墓至今并未调查清楚),这两年内已合为一个土坟堆。经过村委、镇级和区级民政一个多月的处理后,该坟堆依然存在,丝毫未动,不仅没有深埋,也没有迁移。2、投诉一个月来,村委和两级民政天天在和我们嚼嘴皮!始终只是寻思着怎么给自己找台阶下!而对存在的问题丝毫没有解决!甚至深埋也是假的!(见下面三张对比图)二、村民合理合法诉求:1、请认真依法督促事主迁坟,消除耕地里葬坟的不法行为,消除对我家合法正常起居权益的侵害!(别让民政局成为百姓眼中的泼皮无赖!)2、如果不迁坟,请民政局说明充分理由(一是法律依据是什么?法规规定可以限期迁移,那为何必须要深埋?这又依据什么?二是为何一碗水你们端不平?别人坟墓都迁入了村安息堂,为何他们不可以迁?)其他还有诸多问题(甚至是党风党纪政风问题),我都懒的再和你们提了!这是投诉前存在的坟堆
先是被倒入几开车渣土,还厚颜无耻拒不承认(随便你们承认不承认,老百姓都是看在眼里的,你们继续不承认好了)这是投诉一个多月后现在仍然存在的坟堆,坟堆丝毫没有改变,不仅没有迁移,也没有深埋。还让整个耕地地块成了一个烂泥塘,一下雨更是如此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民政局确认,相关法律法规对散坟坟墓的处理规定如下:1、《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2、《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骨灰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应当尽量少占地或者不占地,主要方式有:(一)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二)存入骨灰堂、骨灰墙、骨灰塔;(三)安葬在公墓或者以树代墓;(四)撒入江、河、湖、海,但饮用水源地除外;(五)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3、《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乱埋乱葬骨灰和遗体的,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其就地平毁或限期搬迁。4、《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九条,下列地区禁止建设坟墓:(一)耕地、林地;(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三)水库、河流、堤坝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四)铁路和公路两侧、居民住宅区周围300米内;(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上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以上法律法规均明确:对于散坟坟墓,民政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对于您家附近有坟头未深埋的散坟坟墓,我们已按照法律程序向当事人下发《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对方限期改正,即把骨灰迁移至公墓、安息堂等合法殡葬场所,或者深埋不留坟头。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民政局现场调查,您家院墙西侧土坟头已经深埋。南侧水泥坟头民政已经向当事人当面送达《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民政工作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其他坟头。如您发现有其他坟头,请提供具体位置和照片。谢谢您的关注!
要承认很难的
他们就像流氓一样在处理投诉
老百姓能反映问题,是因为信任你们,别让这种信任荡然无存
2018-9-12 22: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