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相城区,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产证共同持有,两年前父亲去世。父亲有一个妹妹,两个女儿,奶奶和母亲健在,爷爷六七年前过世,现在家里想要继承这套房产,最好都给我妹妹,请问如何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如何收费?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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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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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市民你好: 一、按照《继承法》被继承人死亡其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可放弃继承也可要求继承),如通过公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户籍原始底册;3、被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4、遗产财产凭证(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房屋权属证明;5、办理继承公证时所有继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6、公证员根据当事人家庭具体情况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继承公证收费标准如下:根据受益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1.0%收取;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7%收取;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如有其它咨询内容,可联系我局公证处,电话:67916009、67916006。
相城区司法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2017-8-28 13: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