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住在大古道巷棚改范围内的居民,住的房子是长房集团托管的直管公房。现在这些天,长房集团跟法院联合要来强拆我住的房子,这些人就像一群强盗,说是如果我们在三天内不搬迁就要把我家里的东西全部扔到几十里外的捞刀河。我们不可能同意他们的拆迁条款,原因是:1.补贴款太少,只有私房补贴的20%,我家只能得到十几万的补贴款;2.我的条件目前达不到货币补贴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不能买经济适用房;3.要我去住捞刀河,可是那里太远,我又经常在外地,家里的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去那里住生活不方便。我们家两代都是国企职工、长沙市的老市民。因为当时50年代分了这个直管公房就没有要单位的福利房,没有享受过任何住房福利。现在父母早已退休住房公积金和工资很低,根本买不起商品房。现在长房集团要法院强拆我们的房子,我们去哪里住啊,以后还怎么活啊?我们知道政府补贴给长房集团的钱远远不止每平米一千多,那其他的钱都给长房集团拿去了吗?凭什么长房集团要拿那么多钱,而我们老百姓却被逼着睡大马路。长房集团是来要老百姓的命的吗?这还叫棚改吗,长房集团的人说他们要拿拆迁款发工资。这样的企业要了干什么,没有拆迁款就发不了工资了吗,要靠欺压百姓才能维持,还是要靠拆迁来发财。
现在长沙被评为了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可是我们一家人却因为棚改找不到一点幸福感。这些天我父母因为这件事每晚都睡不着觉,他们本来就身体不好,母亲还说这活不下去了,我真怕他们想不开。难道非要我们百姓无路可走吗?我请求政府给与帮助,还给我们老百姓平安幸福的生活!
您好!关于大古道巷47号朱吉户所反映的公房拆迁安置问题。我司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信访事宜进行认真调查落实,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古道巷有机棚改基本情况
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是长沙市首个有机棚改试点项目,属于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立足于将该片区打造为历史文化精品街区,解决城市商业中心南门口区域的停车难问题,同时彻底改变古道巷片区脏乱差的现象,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
依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天政征告字[2010]第1号)和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为保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5月18日由湖南思远四达、广联、志成等三家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古道巷有机棚改建设项目(一期)依法依规出具了评估报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制定了项目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二、项目直管公房征收工作情况
为妥善补偿安置直管公房被征收人,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工作相关政策,依据《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拆迁(征收)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的暂行规定》(长房政发[2010]007号)文件,经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制定了《天心区古道巷有机棚改建设项目(一期)征收直管公房对承租人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补偿安置标准严格按照长房政发[2010]007号文件第三章第八条直管公房“其每平方米补偿单价参照同一拆迁许可(征收)项目内各类结构、成新直管公房住宅的房地产分类评估单价平均值的40%确定”,寻房补助、差面积补足、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搬迁补助费及奖励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古道巷有机棚改直管公房征收项目的具体操作中,考虑到该地区直管公房被征收人普遍经济条件差、困难家庭多,长房集团所属长沙恒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公司)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坚持安置先行、保障为重的原则,认真开展征收工作:对于解除租赁关系货币补偿安置的承租人,恒隆公司尽量在政策范围内套用相关条件的最高标准给足补偿;对于符合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条件的均提供了保障性房源,并对低收入、低保家庭给予了2万元/户的困难补助;对于不符合政策保障、生活较为困难的被征收人提供了直管公房进行安置。
在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一期征收工作中,恒隆公司实际承担直管公房征收任务总户数为141户,现已累计签订征收协议111户,腾房58户,签约户数占征收总户数的79%。征收工作实施以来,恒隆公司要求征收员与被征收人友好协商,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给予照顾,基本能够达成一致。到目前为止,仅因云泉里9号黄明智户所提出的要求无现实依据和政策支持,无法达成协议,且该户另有商品房,经法院调解无效,在天心区法院的主持下,于2011年1月对该户依法实施了强制搬迁。
三、朱吉户具体情况
2011年1月17日,恒隆公司收到了天心区古道巷棚改征收指挥部转来的“市长信箱”id(367032)号信访件,与此次信访件均系大古道巷棚改被征收人朱吉户所写。该户系大古道巷47号直管公房承租户,原房屋计租面积58.89平方米,属于此次古道巷棚改征收项目范围内。在征收工作中,恒隆公司征收人员反复上门协商,主动从其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因其祖孙三代均他处有房,不符合申请保障性房源的条件,根据相关政策只能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考虑到项目征收及该户的实际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恒隆公司依据政策规定套用最高标准对该户进行补偿,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已达成一致,该户已于2010年12月31日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并于2011年1月13日腾房,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结,无遗留问题。
上述情况,恒隆公司已于1月20日将书面呈报市政府督查室、古道巷有机棚改项目征收指挥部、长沙市拆迁办和长房集团,该户自腾房后至今一直较为稳定,未发生再次信访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