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长沙博雅二院二期业主的委托,来替大家讨一个公道,同时也是为了自己。我已下定决心,如果长沙政府部门不能解决,我会象中央反应情况。我们都是2007年7-2008/3月份再长沙博雅上院开发商处购置的商品房,当初也是受了博雅上院开发商的欺骗,才种了他们的圈套,从开始选房时开发商口口声声价格不超过2500的保证一直到开盘时3400左右的价格买的房子,这欺骗也就算了。但忍无可忍的是,签订的商品房合同交房时,也就是2009年5月9号,看到却是那般场景(工程绿化基本没有开始、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基本是豆腐渣工程),根本就交不了房,但应人气愤的事,开发商口口声声已经按合同要求达到了交房标准,所什么完全可以入住,至于可不可以入住,我希望政府来替大家主持公道。至于我所讲的真实与否,政府可以实际调查。
房屋的价格受市场影响,若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如开发商违约,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业主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的交房条件可向长沙市建委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