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廉政准则的咨询
尊敬的领导:
我们镇上有这么一位党政主要领导(正科级),他家夫人以前开了一家打印店,专做镇机关和下属行政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的业务,业务范围很广,业务量很大,确实挣了不少钱。后来碰上拆迁,他家店拆迁了,正好他老公管机关,于是她就再也不在外面租房,将店搬进镇机关大院内营业,还贴出招聘广告,时值机关工作人员休息楼改造,很多远一点的工作人员都没有房住,他那个店却占了机关院内房屋100平米的面积。
请问,他老婆的开店是否导致这位领导触犯了廉政准则第五条第(六)点关于: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之规定 。
他占用机关本应该给工作人员休息用的房子从事商业活动,是否触犯了廉政准则中第五条第(七)点关于: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和第三条第(七)点关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之规定。与公共利益是否发生了冲突?
每次开党政办公会就会得知有一些他家店业务范围内的事,他就马上告诉其老婆,要她去找相关人员将业务拉到手,那些工作人员就只好将业务给她,就能挣到一笔可观的收入,垄断市场。本来有价格比较的业务也变得只有她能做了。给社会造成了不公平,在价格上也得不到透明。这一点是否有违反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五)点关于: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之规定?
“天上没有太阳”同志,你向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已交岳麓区纪委信访室处理,如需查询,请持身份证到岳麓区纪委信访室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