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区的老房子重新翻建后(翻建已经过建管所审批),是否应该更换不动产登记证?因为房屋格局和原房屋不一样了。如果需要办理,流程和所需要材料是哪些?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心虚大师”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国土资源局答复如下: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登记,权利人如需办理登记,需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2.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3.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4.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6.其他必要材料。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当事人应根据其土地的权属性质提供对应的材料,具体可至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咨询。
意思就是我高兴登记就申请,不高兴登记就这样是吧?政府不管的咯
2018-11-20 15: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