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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香漫雅园如此强行收费谁来管管?

2024-1-10 4:12: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吴江香漫雅园如此强行收费谁来管管?
前几天,吴江香漫雅园业主陆续收到通知,10月31日至11月5日二期交房。然而,“一站式服务”颇受质疑,收费口气很大:第一个问题:前期物业费。去年开发商与业主签定的协议写道“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然而交房通知却要求首次全额交纳12个月物业费,解释是第一年全额,第二年若发现首年未住则第二年收7折,因为你说第一年不住,谁也说不准,万一你去住了呢,或者出租了呢。我们业主感觉:(1)这种做法,首先就是抱着对全体业主怀疑不信任的态度,是对业主品德的不尊重,大家心理不能接受。(2)《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前述协议根本就没有约定第一年一次性交费,通知要求首次交12个月是发通知一方自行决定,业主有权决定是逐月、逐季、每半年等周期缴费,电、气等就是双月扣收,电信月租是每月扣收。(3)假如我从收房的第12个月开始装修,前11个月未使用,第二年缴费时你检查我水电表示数,说我第二年不能享受7折了,我到哪儿说理去?再或者,到第二年你说有新文件新规定了,不能再有7折了,我又到哪儿说理去。第二个问题:代办产证费用。交房通知要求产权登记证每户预收费200元(多退少补),代办服务费每户300元。经网上了解,产权登记证费用每户约100元,多预收一些可以,尽管数额不大,但不能多预收100%。产证代办费,有的小区是不收的,也有象征性收费的,如果单独服务一户跑来跑去收取300元也无可厚非,但大家一起办理,跑一趟办多人,虽然增加一些工作量,但仍按每户300元收取说不过去,这次交房的二期981户x300元/户=294300元,真是要问一声:良心何在?何况你这是“一站式服务”,有没有人想借机攒钱呢?我们在这里购房的大都是刚需,大家靠打工过日子,每月攒不了几个钱,每月要还房贷,这次交房又许多费用凑在一起,对我们来说也是个很大的数字,该缴的我们应缴,预收的能不能三个月、半年,不要一开口就是一年,如果我们不按时缴你尽管去收滞纳金,我们会积极配合你们的小区管理的。明天就要开始缴费了,不知此事是住建、物价、财政还是哪些部门管,你们吴江政府部门出来帮我们百姓说说话吧,立即来把这些收费的行为管一管,以免发生现场冲突!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吴价规[2015]2号),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入住通知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的次月起,按合同交纳物业费用。因业主原因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双方约定预收物业费,预收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首次全额交纳物业费但业主确实未入住或未使用的情况,物业企业应将规定减免的费用退还或结转到下一年的费用中。根据相关规定,新建住宅不动产证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代办费由双方协议协商,自愿委托,并做好收费公示,明码标价,供消费者选择。如物业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业主可以拨打12358向物价局投诉举报。谢谢您的关注!
香漫雅园在吴江的边缘地带,希望吴江区政府多关心,在周边环境、小区配套上不要遗忘啊!
香漫雅园离吴江城区太远了,灵道哪里看得到,他们眼里只有太湖新城。自己过好自己吧。
请便民员速度回复,明天就要交房了
1、本帖子图片上协议明明写着前期物业费“半年结算并公示一次”,肯定不能收取全年,而且未入住或未使用的要打7折,物业不能带头违约,否则要对后果负责。 2、“一站式服务”必须:(1)服务人员挂牌服务,亮明身份;(2)所有收费均要现场提供官方批准文件,不要让业主去搜;(3)每项收费都要有盖章收据或发票(包括代办费)。 3、政府部门要在办理交房手续前把工作快速妥善地协调到位,以免造成混乱冲突。
如果各个项目特别是办证的中介方是唯一的,业主就没得选择。稳妥起见,建议辛苦政府部门现场组织各方加班协调,或重新公开物色考察几个候选中介,推迟交房!
就算你不住也要收70%物业费这哪儿都是啊;还有代办费,你的意思一个业主一块钱好了哇; 该交得交,新房本来就这么多事
能耗费用预收也有点高啦
根据物价部门的解释,前期物业协议约定写明的收费周期是不能随意变的,文件载明的收费项目均应按此周期收费。 另外,物价部门针对本贴做了哪些了解、督查、协调、化解矛盾工作,有什么成效效果,也请补充说明出来。不能光是解释文件。

2018-10-30 1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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