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30年以上的自建房,无法开证明,现想咨询下能否办理房产证,目前孩子上学需要房产证,妻子迁户口也需要房产证,请问有关于此方面的政策吗?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如房屋在姑苏区范围内,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持相关材料至干将西路1018号一楼窗口当面咨询,谢谢!
就是因为当初父母的自建房什么材料都没有
2018-5-31 1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