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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吧,令人失望的政府

2018-1-19 23:24:11发布32次查看
长沙一打砸抢事先请示派出所再动手
长沙府后街派出所长引发众怒 
  外来投资人罗丹、吴叶红、付操合股成立长沙金珑湾中西餐厅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地处长沙市中心五一大道591号名汇达大厦一、二层面积1700平方米场地,投资500多万元经营长沙金珑湾中西餐厅,鼎盛时餐厅职员116人,曾是长沙最具规模和档次的中西餐厅之一。
  然而,经营不到半年,房东“通知”三天清场走人,刘健之妻设局抢走金珑湾交租凭据,由此派生一张出自当地派出所可疑的“笔录”,成为一、二审法院难判之案,与此同时,金珑湾餐厅被房东停电、停水强制关闭,投资人万般无奈,在唯一耐心等来法院判决之后,不料又遭遇一场浩劫。
  2008年2月3日(大年二十七),正当温家宝总理刚离开湖南抗击雪灾前沿,长沙金珑湾门锁被撬,房东刘健推翻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组织100多强行进入餐厅,控制保安,将价值200多万元的财物抢走。尔后,又在警方办案中,将该餐厅300万高档门招广告、装饰、装修物品砸毁。
  案发后,金珑湾方面多次报案,遭当地派出所长拒绝。后值全国两会召开前形势,当地政法委书记表态成立专案组破案,以息事宜人。然而,一个多月后,芙蓉区公安局局长称:“这案子不是案子了”。
  现查证,原来刘健实施暴力前书面请示了当地派出所长黄小易,因此,至今犯罪嫌疑人无一归案。此地连续三届外来投资人累计1800多万投资均遭遇房东陷阱而血本无归,强悍房东为所欲为玩魔术,湖南长沙光天化日出活鬼?
(曾经经营中的金珑湾外观夜景)
  房东施魔术,“派出所长”丶“法官”“三吃一”
  是谁敢洗劫了金珑湾中西餐厅的巨额财物?主使不是别人,正是金珑湾中西餐厅所在房东,长沙中源置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刘健(下称刘健)。
  长沙金珑湾中西餐厅有限公司(简称金珑湾)与刘健的合作始于2005年10月,当时双方签订了一个长达5年的租赁合同。但餐厅开业不到半年,旁边“走马楼商厦”竣工,“香港新世界百货”入注,地值飙升,本已带来大好商机的金珑湾被一场危机提前来临所取代。
  2006年5月9日,刘健之妻包敏故意设陷抢走金珑湾出纳杨丽芳交租凭证,双方报案,金珑湾要求派出所追回那张被抢去的收款凭证,当地派出未予理踩,而是仅仅单独对杨丽芳做了“笔录”。
(被刘健之妻包敏抢去“4月份已结清”的收据复印件,包敏在法庭上不承认这票上的字是他写的)  
  这张无法解释充满矛盾的“笔录”,成了房东刘健的“有力”证据,一个月后,刘健先“通知”金珑湾“三天清场走人”,再以此上诉长沙芙蓉区法院要求废除租赁合同,同年6月12日金珑湾被迫应诉,一场漫长的“纠纷”由此而起。
  金珑湾与刘健的“纠纷”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历时一年半,一方要求废除合同,一方坚持合同有效。如法院支持刘健诉讼请求,意味着金珑湾交给刘健30万押金被“没收”,近300多万装饰、装修留给刘健,200多万设备也报废和贬值,116名职工也将下岗失业。
  房东刘健似乎早知赢不了官司,于是在审理期间就利用自属物管公司采取断电、断水、停空调、限制停车、散发清场传单、登报招商等手段,迫使金珑湾在法院未判决前全面瘫痪。
(金珑湾上下两层,分6区,其中包厢16个,高峰时共中西餐位408张台位,一楼日本料理区是中西餐厅的特色和精华,此为一楼大厅一角原貌)  
  金珑湾中西餐厅是一个高档次饮食、休闲场所,除了一个进门和两个通向地下室的消防口,四周没有窗户,空调是餐厅的命脉,象人的呼吸一样,两小时没有空调顾客就会走人,连在里面的员工也呆不下去。这与长沙其它大型中西餐厅一样,没有空调的中西餐厅是无法生存下去的。
  刘健从2006年6月9日晚上9点(德国世界杯开赛第一天),就停供空调,金珑湾方面只有报案并连夜请求当地派出所制止,但派出所硬是不管,从此,金珑湾方面一个接一个的紧急报告在长沙市、区有关部门和法院呈送。
  他们认为,法院正在审理阶段,合同依然有效,如一旦租赁权遭到破坏,不但无法支付租金,而且会产生巨大的损失。金珑湾要求长沙市、区有关部门制止这一严重情况。当地办事处、派出所以“经济纠纷”为由要金珑湾找法院,而法院认为只审理合同是否有效的案子,刘健采取的行为不是本案的问题,金珑湾苦苦走来跑去,没有任何人去制止, 刘健放开手脚“玩套路”了。
  令人奇怪的是,金珑湾并没有关门,而是在刘健停空调的当晚就买来一批风扇,后来又接着购买十几台工厂车间用的大工作风扇,即保证110多名员工有空气呼吸,也还有少数顾客为欣赏这一奇观来就餐,一些服务员买来手摇纸扇,以图感动顾客,金珑湾坚信合同有效,并没有熄灭关门,以每月亏损20多万的代价坚守等待芙蓉区法院的判决。
(餐厅没有空调后 部分使用过的风扇火炉,共买大小风扇,火炉共126台)  
  金珑湾急得团团转,不停催法院快判决,芙蓉区法院并不理睬金珑湾频频告急,这个并不复杂的案子拖满了法定不超过的六个月,金珑湾实在想不通。
  原来,芙蓉区法官江涛因与刘健的多宗诉案交往而关系密切,在长沙已是公开的秘密。同时,身为芙蓉区人代表的刘健当然不仅仅只是与江涛有关系,事实上法院怕同级人大代表也是一个公开谈论的话题。
( 2006年9月起刘健持续公开打广告招商迫金珑关门走人,0731—2277666为该公司办公电话) 
  刘健看金珑湾宁愿严重亏损也不关门,只得采取向员工散发传单先吓走员工,并限制停车、间断式、选择时间停电、停水,但金珑湾还是不关门。后来刘健干脆在湖南主流媒体潇湘晨报登广告重新招租,引去大批寻租商人去金珑湾看场地,这餐厅怎么开下去? 金珑湾在度日如年中, 怀疑芙蓉区法院拖而不决与刘健的持续侵权逼迫关门相呼应, 感到十分头痛。
(停电后员工只好在厨房点蜡烛解决员工用餐)  
  金珑湾方面付出巨大代价硬挺,原于坚信法院再拖也不敢超半年,如果一旦关门, 不但经专门培训的员工会全部流失,如员工走散后, 即使合同有效的判决出来了,又到哪里找员工,这不是白白抗争一一场, 况且, 这时正是是中西餐厅一年中生意最旺的季节,因此,金珑湾稳定员工与打官司一样重要,宁肯天天亏,也只有等下去。
  金珑湾不论在夏天熬热,还是在冬天受冻, 还是在黑暗中点蜡烛求光明,上下一条心,不顾刘健采取任何措施,誓与金珑湾共存亡,耐心等待法院的一纸判决,现有留存员工们大量的感言、记录是当时情况的最好见证。
(金珑湾曾正常经营时期,员工分组在外旅游,这是第五组员工合影,举旗的是周志勇,共职员116人)
   一切都在预计中, 芙蓉区法院在满六个月的2007年1月7日终于做出了判决,这份判决果然完全采纳了派出所向刘健提供的那份“笔录”,认定金珑湾欠租14万余,金珑湾据有白低黑字、盖有刘健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也被这份“笔录”的“矛盾”所推翻, 令人不可思议。
  法院还在刘健的诉讼请求之外, 在没有任何审理的情况下,排除刘健停空调、水、电及各种强制措施的责任,判金珑湾诉讼期照付房租70余万,以此为附加条件判刘健为金珑湾单独安装空调主机以继续履行合同,芙蓉区法院对金珑湾的巨大损失只字不提。
  法院这份判决意味着金珑湾要花86万的代价换回这个有效的合同,而且判定金珑湾在判决生效先交钱给刘健,刘健则可在两个月后为金珑湾装空调, 刘健如不执行, 由金珑湾自己出钱装,再从租金扣除,这等于又在给金珑湾出难道, 出了钱安不安装空调是个大矛盾,这一“伏笔”要等新问题出来后才知。
  刘健在法院审理期间用“强制措施”单方便解除了合同, 却不要负任何责任,尚能分文不少得到房租,当然对判决满意,没有上诉。
  金珑湾在诉讼中受到刘健侵权产生了120多万的损失,加上86万的判决款,还有可能要垫付50万装空调,三项累计要负担250万元,加上投入500万,五年合同才经营半年的金珑湾,成本和新的代价相加要超过700万之多,金珑湾已寸步难行。
  金珑湾一受冤枉, 二蒙巨大损失,针对芙蓉区法院和稀泥的枉法裁判,又急又气上诉长沙中级人民法院。这宗官司又回到了半年前的原点, 116员工苦苦盼望法院判决带来的希望又处于一片迷茫中。  
  2007年1月,金珑湾依法向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在金珑湾上诉之后的2007年2月16日下午(大年三十日),刘健抢在中院开庭前,趁过大年这一天向金珑湾股东罗丹发出(特快专递)第三张“解除房屋合同通知书”,限金珑湾在正月初四前“清场交房”,罗丹过年的心情跌到了地上,只好通知回老家过年的总经理袁源,袁三年没在父母身边过年了,接到通知,直摇头叹气“叫化子也有个年过,法院还刚受理上诉,你就要“清场”,害得我们年都过不成, 法院还有啥用, 真是“搓把子”精。“搓把子”一语在长沙很流行, 但似乎很不顺耳。
  显然,金珑湾的投资人没有心情过好年,这也许正是刘健要达到第一个目的。袁源匆匆从200多公里外赶回长沙,不敢在最吉祥的大年初一、二去找律师写复函回答刘健三天期限的“通知”,只有自己执笔了。
  这次“关于坚决不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函” 有别于律师以往复函用词,之中称刘健“你司趁过年之机,再次送达《解除房屋合同通知》书,足见你机关算绝,卑鄙无耻”,“你司一再扬言威胁对我方数百万财产的餐厅进行强制清场,我方将奋起保卫、维权抗争到底,你司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2007年辞旧迎新发生的“通知”与“复函”, 也许是湖南乃至全国“最迟”与“最早”相碰撞的文书,金珑湾与刘健的矛盾没有因为新年到来好转,而是新的危机与新年同时扑面而来。
  三天,正是三天后的正月初四,金珑湾中西餐厅的电被全部切断,陷入一片漆黑当中的保安周志勇在新年中首先告急。  
  当日,金珑湾报案,并专题“紧急报告”当地府后街派出所长黄小易,这即是金珑湾在新年最早发出的第一个报告,也是黄所长新年收到最早的书面“业务”。
  派出所一如从前,没有过问,正是新年大吉,金珑湾找不到告状的地方,而是急急命令员工正月初六返店,防止“清场”,保卫财产。
  随着金珑湾的黑暗延续下去,金珑湾的员工抗争达到了一个高潮,他们把媒体对金珑湾事件的报道,复印贴在金珑湾中西餐厅两面临街的玻璃上,“长沙一区人大代表勾结法官设计驱赶投资商”与“一个反复被拷贝的租赁圈套”的报道复印件,包围了“名汇达”大厦显眼的“脚部”。
  刘健的“脸”被“暴光”后,他想了一个办法,请了一些社会上的人去撕掉,但这些人一走,又被贴满,据说“请人”撕一次,要一万,管不了两小时,即不合算,又无效果。于是刘又改用办法,“请人”贴大标语盖住这些“暴光品”,一幅“坚决把金珑湾赶出名汇达”格外醒目的标语挂在临五一路最耀眼的地方,并张贴告示“媒体虚假报道, 要与记者对簿公堂……”,以给过目者现场消毒。金珑湾与刘健“名汇达”这道独特的风景,堪称长沙史上一绝。
(金珑湾员工和刘健“请人”相互在“名汇达”大厦临街面张贴标语)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召开临近,有关部门不得不亲自现场撕掉了长沙中心之脸的“广而告之”,并限刘健供电供水,保证金珑湾员工一日三餐的基本人权, 也保证“两会”期平息事态。当然,金珑湾关不关门对刘健已无意义,因为他最清楚,要死不活的金珑湾即使神仙下凡也没办法做生意了。
  当地政府、公安不管刘健的行为,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也“不好干预”,只是如期开庭审理金珑湾的上诉案子。
  2007年3月14日,二审开庭了,金珑湾负责人袁源背了一黑板上法庭,争对一审认定14万欠租的冤枉,要在法庭上将一数一据列在黑板上,当庭算个分明,受到主审法官的重视。列在黑板上的整个数据,结算存余结构一至,上下吻合,清清楚楚。
  令人奇怪的是,刘健方面对金珑湾方面提问14万元的欠租具体由来,无法回答, 更不敢与之算数,一语不理,只反复向法官表明:“有权拒绝回答”。袁源当庭讲“好数算不亏,打官司又不讲道理是什么意思”?金珑湾方面背着黑板上二审,不知是否开创了长沙法院的历史记录。
  刘健的律师,当庭强调,全国人大会结束,我们就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停水停电。主审法官警告:“谁单方面采取强制措施,谁承担一切后果”,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时隔不久,刘健实践了他律师在法庭上的扬言,再次全部切断了金珑湾的光明。
  刘健这一次次行动的目的就是一定要金珑湾关门走人,不论是在一审期间,还是在二审当中, 都明确向法院表明,要坚决赶走金珑湾。很明显, 法院也看不到刘健租房子就是为了收租金的任何表现。金珑湾无法再折腾得起,员工们自发买上白t恤用墨水在上面写上“绝食”, 要去省委门口静坐, 金珑湾做通工作制止了这一行动,因为他们认为长沙中级法院的审理要比一审法官公正得多,他们相信芙蓉区法院的“枉法判决”会在二审得到纠正。  
  金珑湾失去水电后, 再也维持不了, 负责人只好设法联系,把大批员工安置在长沙各项各业的岗位上,并承诺等二审判下来请大伙“回家”。留下部分负责人及武警部队退伍的周志勇保安在黑暗中日夜坚守金珑湾。
  长沙的夏天象桑拿房一样,周志勇在四周没有窗户的“盒子里”,靠点燃蜡烛取光,周也成了蚊子在黑暗中唯一的目标,一天,黑暗的夜晚突然闯进几人搬东西响,电光照去发现是刘健下面的“保安”,周轮起铁棍大吼:“你们缺德,怎么让我交差”。周日后回忆:“那次他一个人战胜了六个人”。
  周志勇的忠心和勇敢在金珑湾外面被传赞,刘希,一名金珑湾美丽文静的老职员也因此回头爱上了蚊子包围中的周智勇,从此,他们从夏天熬到冬天,一起在黑暗中等待着金珑湾光明。
  长沙中级人民法院迟迟不判,肯定遇到了难处,全部驳回芙蓉区法院的判决,不但意味着刘健彻底失败,也意味着枉法错判的芙蓉区法院法官将承担应有的责任和后果,特别是《长沙一区人大代表勾结法官设计驱赶投资商》的事实进一得到证实。因此,如何判决该案核心问题成了多方关切的因素,显然不是审理案件的法官能依法判决得了,法院再一次平衡各方的判决已在拖延中展现了明显的信号。
  审理快满一年了,开庭七个月后的2008年1月7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芙蓉区人民法院一审中五分之四的错误判决,判金珑湾支付中源置业租金8万余元;判中源置业为金珑湾单独安装空调主机以有效履行合同。
  表面上二审判决从86万降至8万6千元,但实际上仍然维持核心“欠租”事实,法院维护这一点的意图显然易见照顾芙蓉区法官之难, 也为刘健留空间。
  金珑湾即使冤枉,毕竟合同有效,付了8万多块钱,店子可以恢复经营了,刘健诉讼期间的租金未能得到二审支持,也意味着刘健单方面采取的“强制措施”要为自己的租金买单。不可否认,二审判决后,刘健如不肯让金珑湾恢复营业,其压力就比金珑湾大了, 因为刘健一心要废除合同远远没有实现。
  不过法院仍然按照一审要金珑湾先付8万6元钱,刘健两个月后再装空调, 这种非对称公平的执行“伏笔”, 是否埋下了新的祸种?
  刘健在判决生效15天后, 向芙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珑湾的8万6千元判决款, 这等于刘健完全接受了法院判决, 因为刘健也是被执行人, 同属一张判决书, 被执行人申请法院执行对方毫无疑问自己应当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局负责人向金珑湾一再表态,只要金珑湾交了执行款,我们同时执行房东给你们餐厅装空调的判决。
   金珑湾方面觉得法院维持8万6冤枉的意义, 是帮助对方解脱故意废除合同行为的一系列责任, 于是向湖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 同时尊重法院判决以尽快恢复经营。 1月31日,金珑湾向芙蓉区法院执行局支付了89000元(含执行费)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金珑湾将款进到法院的帐户上, 向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刘健单独为餐厅安装空调主机的书面申请, 戴局长在收到汇款凭证后马上改口: 法院要两个月后才能受理执行, 原因很简单, 你们看清楚判决, 刘健有权在你方交款两个月后才能安装空调, 我们是“依法办事”。
  金珑湾方面自认为又中进一个圈套, 法院和刘健根本不想执行装空调, 法院目的只是帮刘健先拿到这笔钱。金珑湾付钱急于对方安装空调来恢复经营的愿望, 看来遥遥无期。
  大大出人意料的是,在执行局结束执行金珑湾判决全部义务的第3天,中源置业不仅没有执行法院判决,反而对金珑湾来了一个做梦也没有想到的突然袭击。 
  光天化日打活抢,当地警方怪作为?
  2008年2月3日,中国农历大年二十七日。这一天,中国国务院温家宝总理刚离开湖南抗雪救灾前沿,这一天,长沙到处忙于扫雪、春节忙购物、过年忙放假……
  寒冷的清晨,周志勇与女友刘希还在金珑湾睡觉,突然听到一阵声响,一大群人冲了进来,周志勇说“我刚坐起来,头就挨了一拳,接着有人叫我们拿出手机……”
  “刘希当时就吓哭了,哀求“你们不要打了,不要打了……”,他们在床头找到了一部手机(我女朋友的),又问另一个手机在哪里,又有人准备动手打我,被他们那群人中的一个胖子挡住了。恰好这时我的那个手机又被他们其中的人找到了。他们中间有人大吼,叫我们别动,过了一会儿,又对我们说,只要你们配合就不会有事, 女朋友要上班,要求打个电话请假(我们本打算报警),无奈他们不同意”。
  不久,这群不明身份的人强行将他们赶到一个包厢,并威胁不要乱动。之后,周只感到有大批人的声音和搬东西的曹杂声夹在一起,餐厅里的恐怖气氛令周志勇和刘希发麻。他们不能吃饭,连上厕所也被人看守,他们不能向外界发出任何信息,他们完全失去了自由。
  直至下午三点多钟,几个人带着周与女友到了另一个包厢,周说:“留下两个人看守我们,其中一个问我在这儿工资多少钱一个月, 我说一千多元, 那人要给我们一个“红包”,我们不要,那人就说,看着办吧!我们的势力你是知道的,没什么做不出来。” 周志勇要求让他先商议一下,等两个看守离开后,周志勇对女朋友说:“要不我们先把钱收了,等出去后就交给警察。”
  周被迫收了“红包”,被要求签字,周拒绝签字。周后来向警方报案, “我是为了逃命才收这“封口费”的,如果我签字了,那不就是帮凶!?”
  没过多久,又有人叫周志勇去签字,周一看,是餐厅物品的记录单,周说:“你们这是抢劫,打死我也不会签的”。
  四点半左右,周与女友被赶上车,下楼时,他发现餐厅内被搬空了,一片狼藉,“一上车,他们就在路上慢慢转悠,到下午四点半,车行至汽车站西站附近时,才让我们下车,下车之前威胁我们不要与袁总(金珑湾总经理袁源)联系,不要去帮袁总,如果被他们知道,那就会让我们俩好看”。
  行暴者先向被拘禁者行凶、抢走通信设备、威胁、控制, 在完成“任务”后, 反过来对金珑湾的员工要发“工资”、塞”红包”,这种作案的手法之新、之奇, 不难折射出刘健犯法玩法的良苦用心。
  金珑湾的巨额财物就这样被刘健大摇大摆“清场”了。而此时忙于扫雪、忙于购物过年的人们和金珑湾的投资人一样, 哪知一场浩劫在长沙城市心中心, 光天化日之下上演了一天。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已执行了一半的判决, 此时已在刘健的眼中成了一张废纸, 法院怎么执行刘健的判决义务, 眼下是巧合还是谋合?
(刘健对金珑湾实施抢劫后又砸毁装修、装饰,并占领场地,这是透过玻璃窗拍摄的一角场景) 
  周志勇确定脱离对方控制后,立即给餐厅股东付操汇报了情况,此时已是2月3日下午5时左右,付操正在买年货,听周说餐厅被洗劫后万分焦急。
  付操急忙拨110报案,并派车直赶西站附近寻找周志勇,“当时看到他泪流满面,浑身发抖。”付操立即带上周志勇到府后街派出所报案。
  府后街派出所距金珑湾中西餐厅不到四百米,当天值班的是孔、陈两位警员。
  周志勇向两位警员报案被拘禁和金珑湾被抢劫经过,孔警官说:“这叫什么打,随便推你两下就叫打啊,这算什么抢劫?你们这么大一点事要做笔录?这没超过24小时,不算是非法拘禁。”
  而另一警察则反问周:“你是金珑湾的员工?有工作证吗?被抢财产有发票吗?”周说:“我一直是金珑湾保安,我有身份证, 我又不是老板,哪有发票?”
  在一旁的付操觉得不妙, 派出所不是依报案人所陈述登记报案, 明显在为难报案人,折腾好久, 派出所没记一个字, 周志勇和刘希往返几次,历时3小时,一再要求报案登记都没成功, 无奈之下,两人黯然离开府后街派出所, 此时, 雪后的夜幕伴寒气早已降临。
  与此同时,餐厅总经理袁源连续几次打电话给派出所长黄小易,要求报案登记,请求出警,但都遭拒绝,袁忍不住了,在电话里和黄小易吵起来了。
  周智勇、刘希面对派出所不作为和变相威胁,深感刘健大规模行动得到了派出所的支持,连想被拘禁时受到的威胁, 害怕当地派出所与刘健串通,当天晚上与金珑湾失去了联系,直至正月初六餐厅负责人亲赴周志勇和刘希两人的老家宁乡寻人, 才小心现身。2月15日周志勇到芙蓉区政法委证实已经成立了专案组,这时才敢去区公安局作证。
  就在芙蓉区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之后2月4日,刘健又组织人马强行拆除了金珑湾中西餐厅门口的招牌。当时派出所干警在场。
  2008年2月21日一连3天,刘健组织人在餐厅内将所有的装修拆除、砸毁,袁源多次报警,“专案组”均未出警制止,至此, 金珑湾的一切财产、物品化为乌有。  
  从2007年大年三十刘健第三次“通知”金珑湾清场, 初四截断电源, 到2008年大年二七刘健组织大批人抢光金珑湾财物、之后砸光金珑湾一切装饰物品, 两个春节金珑湾不得安宁。 一次是发生在上诉中, 一次是发生判决执行中, 越是吉祥的日子, 金珑湾越是逢凶, 春节休假, 成了刘健下手的特定时机, 犹刘健不顾湖南冰冻雪灾, 能聚众在光天化日之下“清场”, 不难看出这是一场精心预谋、组织的行动, 这个地方, 法律似乎对刘健没有任何约束。
(金珑湾方面向长沙市、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材料已有50厘米厚度,还在增加) 
  行暴先报派出所,湖南长沙出活鬼? 
  金珑湾方面一份向长沙有关部门的举报材料显示:早在餐厅开业当天,该餐厅负责人曾吩咐助手去邀请当地府后街派出所长黄小易光临,黄小易嫌金珑湾老板不亲拜“码头”, 最终没有出席当天的开业仪式,不久,金珑湾方面只得向其赔礼送礼。
  后来就在刘健采取强制措施停空调、登报招租期间,一些社会人员也到店里找寻事生非,餐厅负责人只得设法找人请黄小易“了难”, 负责人袁源在“七彩江南”专门请客,“赞助”黄一万元“小费”,这才平息。
  另据原《人民日报》湖南站站长吴兴华证实,在一次了解金珑湾事件的调查中, 刘健当众向他和芙蓉区政法委书记宋晋武等多人承认早在金珑湾事发前就向黄小易送了1万元。该政法委书记宋晋平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称黄小易曾经收取刘健的“赞助”。金珑湾方面怀疑黄小易两头通吃, 当“小费”与刘健的“赞助”费相差悬殊的情况, 才有可能出现黄小易在金珑湾事件的因果关系。
  芙蓉区政法委向金珑湾负责人坦言黄小易“作风”有问题, 明确表态黄小易在2.03案中应予回避。案发后,芙蓉区政法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分工由一名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负责督办,责成区公安分局成专案组处置,并向市局请求支持。
  但芙蓉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一曾姓警官对金珑湾方面解释,大部分工作由府后街派出所负责,我们只配合下。政法委与公安局的说法是两回事。
  金珑湾一直要求保护现场,制止破环餐厅高档装饰,可是300多万装饰也在“专案组”办案当中被砸毁贻尽。
  截止2008年3月6日,金珑湾连续向芙蓉区公安局“第五次紧急请求执法机关依法侦破2.03系列非法拘禁、打砸、抢劫巨额案。
  金珑湾餐厅负责人多次要求与芙蓉区公安局局长周跃进对话,2008年3月4日,周答复:这案子不是案子了,你们不知道吗? 周当场透露刘健请人“搬走”财物前向当地派出所发了“通知”。
  芙蓉区公安分局2008年3月5日向金珑湾方面下发字〔2008〕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刘健等人涉嫌抢劫、非法拘禁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08年3月14日,芙蓉区公安局向金珑湾方面正式宣布(录音记录):
  刘健行动前书面报告了派出所和当地办事处,“拿了”保安手机是事实,因为他们怕报案和打电话向你们报信,将保安换了包厢是防止周志勇和刘希跳楼,不构成非法拘禁。
  刘健请广告公司用扳手、钳子、氧焊机切割等工具拆下招牌,请专业人员施工拆掉装饰、装修物品不是损坏公司财物。
  刘健发了“通知”要清场,“通知”是按合同规定发的,行动前书面报告了派出所,还录了相,请了公证处在场,不构成抢劫?
  这就是芙蓉区公安局对金珑湾控告刘健非法拘禁、抢劫巨额财物、损坏公私财物三宗犯罪事实,特别当面宣布不予立案的全部理由。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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