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村民在长沙女子监狱围墙下私自建门面(新建洞井路旁,德馨园小区东面),建筑占地面积达两千平米。请问在市政道路旁的土地是属于国家还是属于哪的?能让人私自随意建房,现房屋主体也基本完工,没任何手续能私自施工三四个月,也无人来管!这就是所谓的要评文明城市的长沙吗?这些职能部门何在!望此问题能引起局长的重视!将此违章建筑拆除!雨花区政府与建房者都是有联系的,望上级能重视处理,送至区里可能此事就没有音信了。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责成雨花区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大队高度重视,责成管理中队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雨花区洞井路女子监狱围墙外建设有砖混结构房屋,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我大队找到建设方雨花亭街道红星村芦家冲村民小组,对其村民小组长吴某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7月30日前自行拆除。并于当日对雨花亭街道办事处下发在建违法建设告知函,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签收。此事已按程序上报,届时由区政府牵头组织拆除。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