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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常熟市海虞镇农宅办

2023-10-30 2:55: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海虞镇郑家桥村15组村民。我家东边上首人家翻建房屋,因在脊高、檐头、房型、弄堂、附房方面存在纠纷,村委经过一次调解未果,海虞镇农宅办回避两家存在的矛盾,强行公示,我们于2018年6月4日根据公示要求书面提出异议,至今已一月有余,未见任何书面答复或二次公示。请问海虞镇农宅办,你们是否可以包办我家东边上首人家的房屋翻建?还是你们认为没有必要回复? 今我通过寒山闻钟平台提出以下问题和要求,并请你们认真回复:1. 公示建房的位置为他家老房西山墙距离我家东山墙尺寸2.9m,但按规定他家新造房应该和他后面人家对齐,距离我家应为5.2m左右,为何不按新房尺寸公示?2. 公示的房型前檐超前我家,与村风民俗“上首不超前”及当初四户人家约定不符,现要求重新修改,建房完工后前檐不超前超高我家。3. 村委承诺将来他家附房翻建位于正房正前方,公示未明确体现,现要求以书面形式落实。4. 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邻里建房不可以借口不走下首弄堂而不给他家剩留通道。目前他家把原来的一条公共通道的半条用棚屋占掉,我们要求在建房时拆除,留出通道供双方通行,并以书面形式落实。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noopyqp”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1、该户落架大修按照原有主屋不变进行落架大修,无位移,即东山墙不变,东西开间12.20米。2、相关建造尺寸均按照农村风俗,不超下首已新建农户。3、附房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在不影响道路、村民出行、在周边村民认可的前提下,在适当位置可新建20平方附房。4、现有通道保持通畅,待房屋新建完成之后,除主屋外其余附房均需拆除后方可验收。感谢您的关注。
这种涉及到方方面面邻里矛盾的帖子最难解决了
“snoopyqp”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该户落架大修按照原有主屋不变进行落架大修,无位移,即东山墙不变,东西开间12.20米。 2、相关建造尺寸均按照农村风俗,不超下首已新建农户。 3、附房按照村庄布局规划,在不影响道路、村民出行、在周边村民认可的前提下,在适当位置可新建20平方附房。 4、现有通道保持通畅,待房屋新建完成之后,除主屋外其余附房均需拆除后方可验收。 感谢您的关注。

2018-8-1 0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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