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桥金中路,晚上晒稻谷,已经有车子撞在上面,也有电瓶车撞到在上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还请有关部门进行清理,不然有交通隐患。
晚上反映情况,也没有人来治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花桥开发区答复如下:接投诉后,我区社会事业局查看现场并召开应急协商会议要求:一是根据天气抓紧抢收进度和缩短晒粮时间;二是晒粮地方,尽量放置在人流量较少的内部马路,尽量控制晒粮面积,保障车辆顺畅通行,并安排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交通安全;三是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和巡查,确保交通安全和秋粮抢收两不误。在秋收这个特殊时间段,若给市民带来不便,希望市民能体谅!我区交通部门也已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大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告知违规占道晒粮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责任,限期停止违规晒粮工作。交通部门近期也将做好巡查及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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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人管不作为
一直无人问津,甚至一条路都被占用,封闭。是个人行为?还是授权行为?
为何不规划专门晒粮的地方?
2018-11-1 09: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