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违建侵占集体农田
金家坝银杏村四组一村民私自扩建民房,总用地面积高达二亩多,房屋占地面积高达三百多平方米,其中侵占集体农田高达一亩多,
根据2015年《苏州市吴江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明确表明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安排,大户(五人以上,含五人)用地面积200平方米,中户(三至四人)用地面积170平方米,小户(一至二人)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此村民建房时间为2016年,为何没有根据建房标准建房,而且没有办理建房手续,反而可以远远超出用地面积如此之多,侵占集体农田!严重损害了其他老百姓的利益,浪费了粮食资源!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请求人民政府彻查此事!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金家坝办事处确认,银杏村4组村民梅**户,家庭农村在册户口4人(独子一人),于2015年5月梅**申请宅基地翻建,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在原宅翻建房屋,后审批通过,符合建筑占地面积为140平方。但该户在2015年年底左右因个人原因未经审批超范围搭建小屋及围墙,但该户已建成小屋及围墙因审批时间节点等原因属于存量违章。根据“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对存量违章作逐步处理。感谢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市民方便的时候提供下具体地址(四组几号或者户主姓名),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您好,具体位置在金家坝银杏村小里港四组路北边正在建房的后面一户,此户姓梅!谢谢
2018-7-19 10:4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