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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政府谁来监管?

2023-9-27 22:09:1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帖子在论坛上很多,大多都是反映物业公司不作为,正常工作没履行,想请问政府部门,象这种小区物业公司只知收钱,没有认真做事,物业合同写的很好,但物业公司就是不去做,或者偷工减料,敷衍了事,任凭业主多次反映也没用,作为政府部门,你们是如何监管和管理的?物业费规定要年年交,不交就会起诉业主,那针对这种物业公司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住建部门确认,首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业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是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表现,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是一种委托和受委托的法律行为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其次监督合同的履行是当事人(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任何一方违约都应该以合同约定的条款协商解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都有解除合同权利,如果超过半的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此外,街道、社区对物业公司进行指导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和奖惩。谢谢您的关注!
真不作为的话,全体业主双过半表决把它换了不就行了。
物业公司不作为,正常工作没履行,应该是小区业委会监督的事情。
看看吴江整体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以及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情况反映,就知道政府相关部门有多少作为了。

2018-4-4 14: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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