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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呼吁市政府重视西二环(湖南商学院段)的噪声污染

2018-1-19 5:04:16发布31次查看
相关部门领导:
西二环的噪声污染一直就比较严重,特别是湖南商学院段。我们已多次已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也感谢相关部门给予了答复。但近期答复存在一些明显错误,不是“商学院和园小区建成年代晚于西二环商学院段立交桥的建设年代”,而是:商学院和园小区建设(交房2002年底)要早于西二环的建设(始建于2006年),商学院荷塘小区建设(1998年交房)要大大早于西二环建设。所以请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调查,并进行现场噪音测试。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桥梁隔音屏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函[2012]155号)第六条明确规定,商学院段的小区建成并开始生活的时间要远远早于西二环的规划建设,所以在此强烈要求市政府把西二环也纳入整改范围!在西二环经过商学院段小区的道路上加装隔音设施,并能给出一个具体改造时间表,而不是尽快解决之类的,没有结果的答复!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谢谢!
canny同志:
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以及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处已收悉,并得到我处领导的高度重视,现就相关问题回答如下:
一、就噪音扰民问题,我处已作出书面报告向市住建委进行了情况汇报:一是请市住建委将市民所反映的该类问题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或者属地原则,明确城市桥梁隔音屏设置的责任主体或者牵头部门;二是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市民所反映车辆通行城市桥梁造成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解决方案,并强调各相关部门根据所制定的方案各司其责抓好落实。
二、根据2012年12月8日市政府发布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桥梁隔音屏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五条的规定,我处只是在隔音屏设置的时候进行监督管理,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洁管理,并不负责隔音屏的设置;隔音屏设置责任主体不是城市桥梁安全主管部门或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机构;但我处也将会在职能范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该项工作,以使您所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请予以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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