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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打狍子瓢舀鱼,昔日“北大荒”今日“北大仓”,亲不够的故乡土

2023-8-29 14:19:1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越野吉普从抚远――同江公路上的勤得利农场的一处板油路上驶下,然后拐到了一条被浓密钻天杨掩映的乡道,5分钟功夫,我就抵达了勤得利农场28连,这个北大荒上靠近黑龙江的连队,就是我的故乡。
这条路,对于我来说是那样得亲切和熟悉。因为我是走着这条路开始认识社会,认识人生的。记得,我在28连读完小学升上初中时,就需要离开家乡到农场的场部去读书了。28连距离我读书的勤得利农场场部有六公里的路程,骑自行车约需二十至三十分钟时间;而步行的话,至少得一个小时时间开外。
当时,我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是住校;另外一种选择就是走读。那时,我家里的生活十分困难,住校的费用高,要支付的话家里确实有难度。于是,全家人经过商议作出了让我走读的决定:早上出发上学,晚上放学后回连队的家中吃住,这样就会节省一笔开支。为了不耽误我上学,父母决定为我买一辆自行车,骑着车子上学自然是比步行要快上几倍的。父母用捡拾木耳卖的的钱,托人帮我买了一辆吉林省生产的白山牌自行车,从此,我就就骑着自行车奔行在这条乡路上,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开始了自己的初中和高中生涯,一直到离开这片美丽的让我感恩不尽的乡土。
由于这条乡路是土路,因此,乡亲们戏称这条路——晴天时是“扬灰”路,下雨天是“水泥”路。“扬灰”,就是路上灰尘满天;“水泥”,就是下雨后道路泥泞不堪,行走艰难。
我和伙伴们每每在这条乡路上走上一回,都是一次挑战,都是一次磨练。
为什么这样说呢?看了我的叙述您会深有同感的。
让我刻骨铭心的是在雨天和雪天骑车沿着这条乡路去求学了。夏天,东北多雨,骑着自行车行走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经常会遇到下雨的情况。这一下雨啊,我们就遭遇磨难了。下雨时,路上的泥土和雨水搅和在一起,泥泞不堪,自行车不仅没法儿骑,就是推着走上两三米后,自行车的前后瓦盖便被泥土堵塞了,没办法,只好扛起自行车行走。那时的自行车,制造的傻大黑粗,一辆自行车的分量,起码得四十多斤,那时我就一米六的个头,扛着自行车犹如扛着一座山。我蹒跚在雨中,雨水泪水和在一起顺着面颊往下流。至于碰上下雪天,雪有一尺多厚,只好推着自行车前行,汗水泪水交织,至今想起那些场面,心中酸楚不断。
就是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我在这条乡路上奔行了五年,除去节假日,寒暑假,这条路天天承载着我追求学问,追求梦想。
而今,面对着给了我教益,给了我磨难,给了我理想的这条乡路,我感慨万千,热泪盈眶。
当初,我沿着这条乡路离开故乡,而今,又沿着这条乡路回来亲近故乡。
谁没有故乡?
人,都有故乡!我吸吮着故乡的乳汁长大,然后从故乡出发,去追求知识,去谋求生存的技能,去为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在生生不息的忙碌中,故乡变得陌生,故乡变得遥远,故乡变得苍老……
我在我家曾经住过的房子门前下了车。十几年的风雨无情,将过去崭新的砖瓦房消损得格外破旧。那间仓房,是父亲带着我和弟弟一起起早贪黑盖起来的;在院子前面的自留地里,我翻地,架豆角架,除草,从小便学会了农垦人种地的本领。这片自留地,就是一幅风景画,春夏秋冬美丽无比,给我们一家人奉献着黄瓜,油豆角,韭菜,洋柿子;向日葵,豌豆和玉米,丰富着我们家的菜篮子。
站在故居面前,我的眼睛发潮。恍惚间,好像看见母亲站在院子里招呼我们兄妹回家写作业,厨房里,母亲煮的苞米正散发着诱人的清香……
故乡,是一个人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故乡,就是自己的童年和人生梦开始的地方;故乡同时是亲情确定以及延续的地方。对于故乡,我们有那么多的记忆,有那么多的欢笑和痛苦。
一个人离开故乡的时间越长,那么,他对故乡的情谊就越深,到后来,剩下的只是赞美和感叹。有一部电视剧,名字叫《彭真》,记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彭真的革命历程。电视剧用了很长的篇幅讲述彭真同志回故乡的情节,彭真对故乡的亲情和回馈,让所有的观众动容。故乡,一个只有开头没有结尾的故事。
一个人,只要没有个逝去的亲人埋在地下,那他就不是那个地方的人。寻着乡间小路,然后钻进山林,我在爷爷奶奶的坟头凭吊。两位老人从山东闯到北大荒,加入到垦荒的大军之中。他们在辛勤了一生之后,将自己的生命留在了北大荒。如今,他们头枕着青山,脚踩着绿水长眠在黑土地上,坟前没有碑刻,也鲜有香火,他们用灵魂护佑着农垦事业,护佑着朝气蓬勃的北大荒。像爷爷奶奶这样把生命托付给黑土地的农垦人有千千万万!
对于我来说,故乡是具体的,她是一片山脉,一座砖瓦房,一片庄稼地,一口水井,一条乡路。而对于故乡来说,我只是一个游子,一个不肖子孙,离开她之后,不仅没有为她做过什么,甚至有些时候将她淡忘。
故乡,多么亲切的字眼。
故乡之行,让我这个游子加深了对故乡的认识和亲情,从此故乡将铭刻在我的心中。故乡之情,是诗人吟咏的主题和重点。“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近乡情更却,不敢问来人”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诗句信手拈来。面对明月、乡音、乡人、酒盏和芦管,多少诗人触景生情,怀念故乡。这种怀乡之情刻骨铭心,形影相随,无法释怀。诗人耳闻目睹、举手投足,都会联想到故乡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看来,诗人是一个永远无法走出故乡的群体。可惜我不是诗人,否则,该会写出多少故乡赞美诗。
我们的下一代人将成为第一代没有故乡的人。他们从出生就来到了城市,没有“乡”,便无所谓“故”。没有故乡的人失去了精神的家园,是非常可怕的。他们可以抛弃一切包括故乡,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在喧嚣的城市,故乡犹如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气息日渐微弱。她已经成为人们心中一个遥远的概念,一段上一代人刻骨铭心的记忆。作家席慕容告诉我们: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惆,仿佛雪里的别离挥手,别离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乡愁确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故乡的故事,是一部永无结局的史书。当我们为生计游走他乡,在金钱与利益间摩肩潸游时,那遥远的故乡为我们燃起“乡愁”,指出通往心灵原始世界的坦途,捞起那些遗落在城市浊流中的灿灿金片。而此时,心中惦念的只有故乡了。
在故乡的水井旁,我用辘辘打上一桶井水,然后趴在桶上大口喝了起来。
故乡的水其实就是故乡的血脉,饮在心间,整个人就蓬勃起来。有了故乡血脉的滋补,我的故乡情将更加浓厚。
夏日北大荒,今日北大仓,故乡如今繁荣富庶。
喝不尽的故乡水!亲不够的故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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