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你好!
近来,长沙市又刮起了一股抓电动车的风,让许多以电动车为谋生工具的长沙低收入家庭,生活一下子就又馅入困境。
对于骑电动车的这一类人,我想市长大人肯定能想得到,绝对是社会的低收入阶层。09年10月份以后,不再审批电动车,但事实是,电动车,一直有增无減,这说明低收入人群没有减少,很多人,还没有达到能买得起车,并且也养得起车的水平。战严寒,斗酷暑,还是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骑电动车,也还是他们无法回避的唯一的选择。其实我们也想开奔驰,驾宝马,但因各种因素,让我们没能实现,并且目前看来在一段比较长的时间里,也还不能实现。所以,骑电动车,就是我们无奈的选择。
电动车的好处:环保,经济,实惠,方便,灵活,占地面积小。。。。。。等等,在这里,我就不累述了。
对于规范电动车的管理 ,我们是举双手赞同的。政府在这方面,也是做出了成绩的。这些,都是全长沙市民有目共睹。
但,今天我想表达的是:重新审定电动车的管理规定,给所有有合法手续的电动车一个肯定的身份。放开电动车上牌,让所有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电动车,能够正常使用。
网上的讨论,相信政府部门一定注意到了,我就不理解,民意滔滔,为什么政府会无动如终?为什么政府一定要把穷人往死路上逼?为什么政府就那么容不下一个电动车?
( 最后麻烦市长大人不要以人大会讨论出的规定来搪塞我们,原因很简单,只要我问一句,现在的人大代表,有几个是骑电动车的你就明白了。)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近两年来,随着人们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汽油价格的逐年增长,电动车因其有机动车的动力特点和非机动车的无需挂牌办证的优势受到广大群众青睐。一时间,长沙市街头电动车随处可见,仿佛雨后春笋般遍及城区每个角落。电动车在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由于车速快,安全防护性能差、管理相对机动车较弱等原因,造成事故频频发生,带来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明文规定。《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中明确的指出了2009年5月1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一律不予以备案登记,不发给临时编号牌和行车证。我们建议您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出行方式,例如电动自行车。对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管理是不限时间,只要符合《全国机动车辆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都可以免费办理上牌及补牌补证业务。
总之,我支队将竭尽全力搞好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严格执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 迫切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支我队工作,多给我支队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会汇总后上报,请您关注长沙市政府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