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
本人父亲刘正云于2010年在岳麓区坪塘镇上租下一门面,让我姐夫周安(浏阳县人)进行经营管理,经营项目为餐饮和ktv,其酒店法定代表为我父亲,周安只是负责日常管理和对外经营。但是我姐夫于2011年12份以个人名义在我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高利贷借款三十于万元,因无力偿还该笔高利贷,我姐夫扔下酒店不知去向,后来高利贷人找到我家里,要求我们提供周安的去向,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周安的去向,他们三番五次找到我家里,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今年4月我父亲为了减少酒店的损失,对ktv重新进行了装修并对外营业,但是高利贷的人知道后,并不善罢甘休,重新开业初期坪塘天乐ktv老板娘(当地人叫清妹子,她和高利贷是一起在赌场的)就带领高利贷的人(据我所知是东北人和邵阳人)闯到我家ktv进行打砸,严重影响了ktv的正常营业,也给我家里带来了巨大损失,我父亲当时也打了110报警,警察赶到后进行了拍照和笔录,但是高利贷的人已经走了,该事坪塘派出所应该是有备案,也没有对带头人清妹子进行任何的审问之类的。过了一段时间,高利贷的人又来闹事,因我父亲早有准备,警察赶到后吧闹事的人带回了派出所,但是该事之后还是不了了之。从今年四月初期到现在ktv已经营业一个多月,虽然那些人没人明目张胆的在进行闹事,但是他们想方设法的阻止我们ktv正常营业,比如把车停在门口阻止客人进入。我父亲对此事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对于闹事的人和清妹子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坪塘有多大的背景,但是他们这样三番五次的对我家进行骚扰,我父亲也有报案,为什么他们还能逍遥法外,难道派出所似乎对他们也无可奈何?清妹子为闹事的带头人,其他人来我家店里进行打砸,他们这种行为已经是触犯了我们国家的法律。虽然我姐夫周安是借了他们的钱,但是该笔钱是他以个人名义借的,和我家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可能因为他们找不到他就把这笔钱算到我家里,这是从哪都说不过去的。高利贷的人这样对我家店里进行闹事,我就不清楚为什么坪塘派出所不对他们采取任何的措施,难道派出所是他们的保护伞吗?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
不受侵害,派出所的这种不作为要我们怎么去相信政府,打黑除暴一直是政府维护社会治安进行的一种法律手段,但是现在这种黑势力还是这么猖獗,报不报警都一个样,难道坪塘派出所的警察都成了黑势力的人了吗?在这里,我想恳请市委有关领导能对此事引起重视,还我家里一个安宁的环境,也希望能对坪塘派出所的这种行为给老百姓一个合理解释。
刘胜
2012年5月10日
你好:
来信已收悉,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很重视,同时也约访了你岳父刘正云,目前正由坪塘派出所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