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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是特殊情况?请问是否可以特殊处理?

2018-1-17 18:07:15发布30次查看
我于2008.1.1日参加了长沙市天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本月办理医疗报销手续没有批下来:原因1.表示生育没有提前备案2.没有在指定医院就医(详细情况见附件)
我想说的是:1.备案方面,计划是春节后再去备案的,没想到会早产,如果不是早产,我现在去备案还来得及呀 2.之前的检查在长沙地矿医院和安贞医院做的,我也准备在长沙的医院生宝宝。可是当时突发的情况不允许呀。如果当即送到长沙,我想恐怕我现在命都没有了。在路上需要2个多小时,医生表示生命是有危险的。
我买了这份保险就应该有生育津贴。没有提前备案和在指定医院生小孩,也许是违背了你们的条例,但是总该有特殊情况审批吧。报告也打了(见附件),终归没有批下来。在出现了意外情况下都不能享受最基本的保障,我想问那我买了生育保险有何用?希望能给予回复!
你好,你可至生产医院开具急产证明,并带上相关材料至天心区劳动保障局按规定程序申报即可,长沙市劳动保障局生育保险科咨询电话8490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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