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本人与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签订金鹰城·圣爵菲斯小区《商品房认购协议》用于购买小区内独立车库,并于当年付清购买全款11万。2005年4月交纳了独立车库销售价款2%维修基金2200元,2007年4月,凭认购协议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三年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向开发商缴纳了契税4400元、印花税55元、权证费80元。
至此,所有办理产权证应缴纳的所有费用,本人依法依规缴纳完毕。购买商品房已9年,截至到2013年11月未见产权,既不能交易也不能抵押融资,追问开发商,答复产权办不了,只有使用权。
现投诉: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无诚信、无契约精神,存在合同欺诈、私自截留挪用上缴归库维修基金和契税嫌疑。请相关部门督察检查,并答复开发商违约真相,是否开发商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造成办证手续悬置,还是开发商违法建设和违法销售,或是官商相通,肆意践踏法律契约?小区内共有31户独立车库属于本人同类情况,静待事实真相.
附:
1、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gf-2000-0171,项目建设依据条款部分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1[2003]0074号,施工许可证号为:43010320040510104
2、 发票及相关凭据,本人均完整留存.
儒表法里,您好!
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反映的“关于购买商品房交款9年,产权至今未见,探问事实真相”的问题,我处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1、金鹰城圣爵菲斯项目由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您在信访件所说的t10栋系单独报建的联排别墅,规划用途为住宅,目前,开发商未申请办理该栋车库的初始登记栋证产权。依据住建部《房地产技术规程》总则第5点明确规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不得办理房屋的其他登记。”因此,该栋独立车库暂时无法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需待开发商办结初始登记后,方可办理商品房分户产权证。
2、经与市房屋交易管理所期房档案管理科衔接,您所说的t10栋独立车库未办理期房备案登记。因此,该独立车库转移属现房转移登记业务。
3、针对现房转移登记业务的税(费)收缴,需在申请资料进窗后,才能计税(费)核收。因此,您在信件中所说的“交纳了独立车库销售价款、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权证费”的问题,需与开发商核实情况。
4、关于该户物业维修资金的问题,因涉及政策规定,建议由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开发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露青,18627557629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2013-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