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撞伤人就不要负责任吗?
湖南省、宁乡县、沩山乡,综治办主任谢宇。于08年4月21号,无驾驶证、酒后开车,驾驶湘a1300号警车撞伤我丈夫高计魁,当即逃离现场。时隔将近一年,一直未曾结案。他凭着熟人关系,先拉通县中医院主治医生姚国军,说我丈夫没病、是装病。而事实上我丈夫撞伤后第四天才从昏迷中醒来说话。后转院到解放军163医院才得救了生命。至现在我夫体弱无力、经常头晕目眩,完全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宁乡县交警队也到去年十二月十六号才将责任书认定(八级残废)拿到我们手中。并且上面的日期是五月二十号。谢宇所在的工作单位沩山乡政府也不负责任,当我几次找到政府时,乡长欧正坤和乡干部陈伟军竟丧尽天良的将我一个女人拖打,并将我夫妻二人扭送到派出所,要将我们关起来。车主沩山乡派出所(所长张海青),也唯恐躲之不及,尽力推脱责任。导致我四处求告,至今未得到按法律法规所应得到的医药费用等补偿。凶手(谢宇)现在还逍遥法外。想要打官司,我连4000元律师费也拿不出来了,只能向社会求助,恳请大家为我评评理,让我家能在和谐社会也分享一点点和谐。
沩山乡沩水村村民陈学中笔
09年2月22号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到,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宁乡县局处理。经查,事故发生后,该局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治疗,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5万余元,现伤者已治疗完毕出院。该局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于2009年3月13日,调解成功,由相关方一次性赔偿您家95000元,交通事故得到妥善处理。对于沩山派出所违规外借警车,该局已对所长张海青离岗培训。(长沙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