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angsha.gov.cn/zwxx/qt/zfjg/zfgzbm_1/scgj/gkxx/201010/t20101009_143430.htm
这是2010年11月城管局的答复,一年过去了,还是毫无结果!!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立即转大队法制科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关于金色山庄小区1201违章建筑一案,当事人陆海空对我大队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该案于2009年8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因听证等程序错误导致我大队败诉,法院撤销岳麓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我大队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大队已将该情况向市局报告,并等待市局下一步的指示。
岳麓区城管大队
2010年11月22日
网民朋友:您好!
您发送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法规处与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核实,该违章建筑的当事人系陆海空,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对违章建筑及时进行了查处并作出责令自行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于听证等程序错误,导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为。
之后,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重新启动立案程序,并开始全面调查。由于该案案情非常复杂,调查取证开展存在许多困难,目前仍有许多重要证据未采集到位,待违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到位后,我局将督促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处理到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1年1月5日
